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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02-07 10:08  悬赏 20  发布者:AXf450 回答:(2)
我与前夫分居两年多,已提起离婚诉讼两次,第一次被告有出庭,第二庭被告已失踪为由没有到庭,这次是我第三次提起诉讼,法院说要是被告再次以失踪为由导致传票无法送达,需由我向被告所在村委会打失踪证明才能贴公告送达。请问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有这次我胜诉的机会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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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07 10:14
可以公告送达传票,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回复时间: 2012-02-07 13:18
是的,你要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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