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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湖北-武汉 02-08 16:29  悬赏 0  发布者:105017…… 给我留言  回答:(8)
本人常住深圳,现在要离婚,去武汉几次民政局,男方不见,现在起诉在那里比较方便,在深圳男方婚前有房现在抵押贷款,在那里起诉不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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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8 22:47
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 [湖北-武汉]
  • 易明律师 VIP
  • 电话:13886168577
  • 14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09 22:21
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向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所在地法院提起。
回复时间: 2012-02-08 16:33
答: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向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所在地法院提起。
回复时间: 2012-02-08 17:19
可以委托武汉律师起诉
追问:

他不见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2-02-08 18:10
一般应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2-08 18:21
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2-08 18:26
在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2-09 14:46
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你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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