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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求指点购房违约金问题

 08-19 11:32  悬赏 0  发布者:Alfred……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4)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问一下,购房合同出现违约后,违约金怎么计算?是甲方单方面说了算吗?现在开发商算我违约4个月,但是其中两个月我认为不属于我的个人原因。我要怎样主张我的权益?

-----------------------详情是这样的:>>>>>>>>>>

    我于2015年12月12日购买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万祥社区的一处总价约114万的新建商品房住宅房产,按照合同我应当与2016年3月10日付清尾款,但是由于我爱人公积金不连续6个月的问题,我们未能按时支付尾款。 
    2016年4月5日,我爱人公积金到账,我们本来打算清明节后立即去办理贷款,但是,此时跟销售员李某联系,他说他们正在办理大产证,建议我等产证办下来再去贷款。我又问他违约金的事情,他说他会想办法,能免就免了。
    于是,当时就相信他了。等到5月28日他们大产证下来才去办理这个贷款。并于7月28日贷款到账。其间一共60天。 
    我始终认为从4月5日到5月28日这段时间的违约金是由于李某的误导造成的。那么这个算不算甲方的原因。
    最让我困扰的是,当时都是电话联系,没有留下证据。各位律师,身经百战,这个情况一定有招吧。
    如果您对本人的问题感兴趣,可以电话:18930534393 小张
问题补充:
附件一,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

按条件付款

一、 乙方应按一下时间如期向 甲方支付房款:

第一期: 首期款,即人民币238886万 (大写: 贰拾叁万捌仟捌佰捌拾陆元), 由乙方与2015年12月12日或之前支付给甲方: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即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即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支付给甲方的人民币定金20000(大写: 贰万元), 可抵充乙方本次房价中同等金额部分。

按揭贷款:人民币910000元(大写:玖拾壹万元)由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于2016后03月11日或之前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本合同所指的付款日为甲方或甲方提定的帐户收到乙方支付的相关款项之日。若乙方以外币形式支付该房屋的有关款项,则汇率以有关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为准。



二、若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则乙方知晓并同意遵守以下规定:

1. 若不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银行所批准的贷款金额或银行实际放款的金额不足乙方本拟通过按揭贷款不的款额等,致使甲方无法按本附件第一条约定的期限 收到乙方本拟通按揭贷款不的全额款项,则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而不以上述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并乙方有义务按照本附件  第一条规定  的期限付甭全部房价款。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  第七条 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除非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逾期付款不是由于甲方或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方可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 在本合签署后二十日内,乙方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支付有关办理贷款手续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费)。

3. 为乙方申请按揭贷款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须由甲方提供担保的,乙方承诺,如乙方未按照按揭贷款相关文件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致使贷款银行向甲方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甲方应履行其担保责任所遭受损失偿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房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4.若由于乙方拒绝办理或拒绝配合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抵押权登记手续,致使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抵押权证明无法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申领,从而引致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向按揭贷款的银行提供的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解除条件的担保无法解除的,或承担其他风险,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作为由于上述延期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若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除非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延期由甲方造成。



本合同正文第七条如下:

第七条:乙方若为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3计算,违约金自本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 30 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  壹  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   20.00%,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中,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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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19日 20时59分
1、没有证据,谁也没有什么高招;2、违约金按照合同规的,不是哪一方说了算定。3、你没有按时付款,对方没有提出异议,欣然接受就可以视为同意你逾期付款,不存在违约的问题。4、即便是违约,也不是根本违约,可以按照违约数额期限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赔偿开发商即可。
追问:

附件一,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

按条件付款

一、 乙方应按一下时间如期向 甲方支付房款:

第一期: 首期款,即人民币238886万 (大写: 贰拾叁万捌仟捌佰捌拾陆元), 由乙方与2015年12月12日或之前支付给甲方: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即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即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支付给甲方的人民币定金20000(大写: 贰万元), 可抵充乙方本次房价中同等金额部分。

按揭贷款:人民币910000元(大写:玖拾壹万元)由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于2016后03月11日或之前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本合同所指的付款日为甲方或甲方提定的帐户收到乙方支付的相关款项之日。若乙方以外币形式支付该房屋的有关款项,则汇率以有关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为准。



二、若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则乙方知晓并同意遵守以下规定:

1. 若不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银行所批准的贷款金额或银行实际放款的金额不足乙方本拟通过按揭贷款不的款额等,致使甲方无法按本附件第一条约定的期限 收到乙方本拟通按揭贷款不的全额款项,则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而不以上述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并乙方有义务按照本附件 第一条规定 的期限付甭全部房价款。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 第七条 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除非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逾期付款不是由于甲方或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方可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 在本合签署后二十日内,乙方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支付有关办理贷款手续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费)。

3. 为乙方申请按揭贷款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须由甲方提供担保的,乙方承诺,如乙方未按照按揭贷款相关文件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致使贷款银行向甲方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甲方应履行其担保责任所遭受损失偿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房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4.若由于乙方拒绝办理或拒绝配合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抵押权登记手续,致使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抵押权证明无法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申领,从而引致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向按揭贷款的银行提供的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解除条件的担保无法解除的,或承担其他风险,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作为由于上述延期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若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除非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延期由甲方造成。



本合同正文第七条如下:

第七条:乙方若为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3计算,违约金自本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 30 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 壹 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 20.00%,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中,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请问徐律师:
目前所有房款已全部支付给开发商,合同中的第七条时效还是否存在?

回答:

1、第7条的“乙方若为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3计算”有效,你应该承担0.0003*60天(违约付款的天数)*91万(贷款金额的)=16380违约金.2、逾期 30 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 壹 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无效了,因为他们没有在30天后“选择”解除合同的约定;而且在60天的时候接受你的贷款给付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9 11:35
你方没有开发商同意延后贷款的证据,违约责任的计算只能依合同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8-19 11:39
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的话 对你是不利的,建议你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过程中提一下销售人员当时和你说的情况,做一个录音,看看能否收集到对你有利的证据。另外就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金条款,在实践操作中你方也可以主张违约金约定过高 要求降低
回复时间: 2016-08-19 11:42
你们必须要有证据,可以减少4月5日到5月28日的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6-08-19 11:44
1、开发商销售员让你延期贷款有无证据呢?微信、短信或录音。

2、如能证明, 可要求扣除期间违约金。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8-19 11:58
如能证明, 可要求扣除期间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6-08-19 12:29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这段时间对方有问题,也对时间延长添加了一部分力的,那么就可以主张你实际违约时间段的金额。
回复时间: 2016-08-19 12:38
你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过程中提一下销售人员当时和你说的情况,做一个录音,看看能否收集到对你有利的证据,有证据,就可以减少4月5日到5月28日的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6-08-19 12:56
若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同意你延期,那对于你是非常不利的。如需帮助,可以面谈,这方面的案子我做的比较多。
回复时间: 2016-08-19 14:00
可以先与房产公司协商,做个录音。
回复时间: 2016-08-19 14:37
要根据合同约定判断是否违约。违约责任不是哪一方说了算的。
委托律师帮助处理,详情,预约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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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19 15:06
如能证明, 可要求扣除期间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6-08-19 19:01
你好!
1、如有证据证明因甲方业务员误导原因致使你延期的,你可以免除该期间的违约金。

2、证据问题,你可以与该业务员面谈或电话录音,注意证明李某让你们在他们办理大产证后再去贷款和它能够免除违约金的事实。
3、公积金不连续6个月致使你们未能按时支付尾款,如果公积金不连续6个月不是由你们造成的,而是公积金中心造成的,属于意外事件,你们也可以免除该期间违约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
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可以申请适当降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1 11:09
你们必须要有证据,可以减少4月5日到5月28日的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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