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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是否一定要作工伤认定?

四川-成都 01-23 11:12  悬赏 0  发布者:ndl0123e0a 回答:(1)
  我爱人在上班期间脚受伤,开始医院开10天假,后来单位催促其上班,于是在没有征求医院意见情况下,去上了4天班。  在这期间,脚疼痛难忍,无法工作。征求部门领导意见后,又去医院继续治疗,并开14天假。后单位催促其上班,并不认定后面的工伤假。理由是其中途曾上班。拟作为一般病假处理。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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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24 09:53
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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