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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程序?难道法律要逼死人么?

北京 02-15 12:19  悬赏 20  发布者:shezhi…… 给我留言  回答:(9)
律师好,因为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与孩子母亲产生纠纷,由于我现在已经没有支付能力,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但她不依不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也通知我了,但是我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执行法院只是和我单独简单谈话后,因为我确实没有财产可以给付,法院就扣走了我自己交社保的银行卡钱,这期间并没有约谈对方,请问这种强制执行程序合理么?如果我有异议该怎么办?现在造成我自己已经无法交社保,又没有收入,难道法律要逼死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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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15 19:29
应给你必要的生活费用
回复时间: 2012-02-15 12:41
法院执行银行卡的钱并无不当。
回复时间: 2012-02-15 13:18
可以提出异议
回复时间: 2012-02-15 13:28
根据你的陈述,执行程序没有不合理之处,当然也要根据细节做最终判定。
如果你对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执行庭申请执行异议。
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你应尽的义务,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孩子的抚养费会以收入的20%-30%确定,强制执行也会给你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你确实没有收入,生活困难,可以向法官说明实际情况,要求暂缓执行。
或者你可以与孩子母亲签订调解协议,分期支付抚养费用等。
回复时间: 2012-02-15 13:37
您好!法院行为并无不当,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是法定的。
回复时间: 2012-02-15 14:19
法院的执行行为并无不当,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是法定的;如果你确实没有收入,生活困难,可以向法官说明实际情况,要求暂缓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2-15 14:39
还是想想孩子的处境吧。
回复时间: 2012-02-15 14:44
并无不当
回复时间: 2012-02-15 17:35
你好,你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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