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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教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

 02-23 23:21  悬赏 0  发布者:wangzh……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我于06年将自己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协议卖给同村的人(连同房屋相关的证也给了买家),协议价款当时已付清,并约定过户及相关费用也由买家承担.我想咨询:买家至今在没有我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到场的情况下,买家是否有效办理过户?谢谢!188175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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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24日 10时47分
您好!不能办理过户。但协议有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3 23:34
一般不能办理,但是也不排除其他情况。
追问:

王律师您好!06年买家当时有1套自己的房子,加上我卖给他的是第2套;我现在的身份证、户口还是在这套房子上(我在老家目前已没有宅基地和房子了);现这套买卖房估计要拆迁。我的想法是:既然房子卖了就卖了,我确实还需要一个宅基地再建一个房子,如原房的拆迁补偿款又任何分配?谢谢您!

回答:

按照规定,把宅基地卖了是不能再申请了。
拆迁补偿,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有区别,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2-24 09:56
不能办理过户。但协议有效。
追问:

张律师您好!如果该买卖房以后发生拆迁补偿,是否买家与我协商办理、还是他能够自己办理?我最低得到几成份额?谢谢您!

评论者:wangzhaocuen126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2-24 11:13
谢谢各位律师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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