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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诉讼

 02-27 21:46  悬赏 20  发布者:小爱的往事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6)
我与男方2009年结婚,有一男孩现两岁,我自己带着,分居有一年多了,男方没有给过抚养费,去年以感情不和起诉过,法官说我没有证据后撤诉了。后回去拿衣服,男方叫来了110,男方关了手机,就是不离,我想再上诉,不知道以什么样的理由才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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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28日 09时22分
你可以再次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法官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本人办公室在法院对面,详情来电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谢谢大家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7 21:49
直接以感情不和起诉即可,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帮助。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27 22:20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没有的话,6个月后另行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2-27 22:30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2-28 00:39
现在起诉,一般会叛离,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2-02-28 05:49
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委托律师帮你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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