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后,房屋遇拆迁,其他子女主张权利,有法律依据吗?

 02-28 00:28  悬赏 0  发布者:azure-……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4)
公产房承租人于2003年过世,现承租人与该承租人长期居住且同户籍,2005年年底,在变更承租人时,现承租人与其他子女商议,独用的单元房里2间房1间房由现承租人继承,另一间由其他子女继承,遇拆迁由现承租人返还其他子女相应的拆迁款。在办理变更手续时,产权单位要求其他子女在变更承租人申请书签字声明放弃承租权利。于是,在其他子女全部在场情况下,现承租人要求其他子女在变更承租人申请书上签字,与此同时给每位子女出具了遇拆迁返还拆迁款的声明,当场,有子女要了该声明,有一部分子女没有任何意思表示走了,且当时也没再索要声明。现公产房拆迁,没有任何意思表示走了的子女中有子女说并没有放弃权利,要求返还拆迁款。现承租人认为拆迁款只能返还给当时索要声明的人,当时未索要声明的子女视为放弃权利,且已经过诉讼时效,这样对吗?另,现在索要拆迁款的子女说,如果她们主张权利,可以以当场索要返还拆迁款的子女的声明为依据,起诉现承租人,因为在声明中现承租人将另一间分配方案写得很清楚,请问,这个声明能作为未索要拆迁款子女的依据起诉现承租人吗?未索要拆迁款的子女说如果到了法院有可能承租人的房子收回?请问有法律依据吗?谢谢律师回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28日 10时02分
没有法律依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8 10:28
当时签字放弃承租有效。
约定的分配方案需要履行。
回复时间: 2012-02-28 10:45
您好!需要按约定的分配方案履行
回复时间: 2012-02-28 11:24
没有法律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杨浦区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797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4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116
辽宁 大连
人气:111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