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陈利厚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取消合同协议

广东-珠海 02-28 13:19  悬赏 0  发布者:琳峰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承包期间,单方终止承包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守约方(无过错方),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壹个月的承包金额。......本协议有效期壹年。本协议期满时任何一方未接到对方终止协议书面通告,则本协议继续生效。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则须在贰个月前书面通告对方。违约方向守约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壹个月的承包总金额,如有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守约方。 本协议2012年6月30就是到期,有两个人同时承包签名,但我由于个人原因需辞职,提前三个月交了辞职信,这样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8 13:34
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02-28 19:19
如确是承包 关系的话,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西桂林
山东东营
山东聊城
浙江金华
黑龙江黑河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71
福建 泉州
人气:195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30
广西 桂林
人气:92210
山东 东营
人气:26360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