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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宅基地纠纷

 09-05 23:09  悬赏 0  发布者:cancer……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房山区 回答:(8)
家中有一处老院子共4间房,地是爷爷申请的,由我家和叔叔家各住2间,后由于考虑住房紧张,亲情关系下,考虑到爷爷的敦促,我家住的俩间房以5000元卖给了叔叔家(立下买卖字据),仅以口头约定2间房的土地使用权归我家所有,并迁出,由于年久,户口还在本村,但已不是原住房地址。现涉及房屋土地改造,经协商2间房屋与我家无任何关系,只享有土地补偿,但后对方反悔,预据为己有,调查取证相对较困难,我想请问:宅基地归国家所有,但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私自变更?另房屋买卖字据是否有效受法律保护,我方有没有依据去申请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补充:
爷爷已过世多年,且并未留下对房屋的任何归属问题,土地虽不能继承,但由于年代久远现取证房屋及土地所有人相对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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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时59分
您好!
可以搜集证据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5 23:13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追问:

您好,可以起诉,但不太明确重点要从哪方面取证,因为当时立下房屋买卖字据,不知是否有法律效益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5 23:15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9-05 23:29
你好,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9-06 07:40
您好,可以继承该房屋的!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6 07:44
你好,私自变更属违法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9-06 09:35
您好,有证据吗
回复时间: 2016-09-06 15:03
您可以来电咨询 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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