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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这条协议在婚内协议中是否有效!谢谢

 03-26 17:10  悬赏 10  发布者:happy2……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4)
第三条:任何一方不可因另一方贫穷,疾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色衰爱驰而要求终止婚姻,否则财产分割由被要求离婚方决定(要求离婚方享有份额不少于5%),另因重大疾病离异,另一方需支付疾病方(95%)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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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6日 17时11分
约定是违法的,无效。
我的补充: 2012-03-26 17:12
婚姻自由,双方自由结婚,自由离婚,不能用任何形式干涉。
以此要求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基础因为是违法的,因此财产分割形式也违法,都是无效的。
追问:

其实我和我爱人的感情很好,但看了太多身边朋友的分分合合,所以感到很纠结,你说这样的协议真的有必要签署作为彼此之间的约束吗?

回答:

您在这里提问了也有两三次了,拟定的协议内容,大部分也都展示了。其实很多内容都是法定的,比如什么不得发生婚外情这些,没有必要约定。
另外你们约定的一些,都是违法的,精神损失赔偿100万啊,不得离婚啊,违法无效,约定了也没用。
所以我个人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做这样的约定,浪费时间精力不说,有了这样的协议两个人可能就有隔阂,还不如大家好好相处,真的有一天离婚了,涉及到财产分割,自然有法律规定。
如果你们认为确实有必要做约定,那么最多也就是做个现有财产归谁所有的约定,公证即可。

追问:

嗯!非常感谢你!我想如果真的作出类似的约定或许真的会对彼此造成伤害!如果真的离婚再多的钱财又有何意义呢!更何况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么法院也会有公证的裁决!所以再次感谢你不厌其烦的回答我的问题!

回答:

呵呵,不客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6 17:20
您好,婚姻是双方自由的产物,每个人都享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若对离婚加以限制,不利于保障个人自由。
回复时间: 2012-03-26 17:24
双方自由离婚,不能用任何形式干涉,视为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2-03-26 17:26
婚姻自由,以限制离婚为条件的约定,属于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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