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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问题

广东-汕头 10-04 13:53  悬赏 0  发布者:纪思洁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
我的丈夫背着我在外借账,但没写什么借款借条这些,但是由于在同个村里,所以别人都向我要钱,我需要还吗。还有,如果有写借款,我应该怎么去证明没用于共同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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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42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04 14:1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该侵权行为与其家庭利益有关的除外。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实施犯罪行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回复时间: 2016-10-04 14:18
需要看借款目的用作什么
回复时间: 2016-10-04 20:56
看借款用途,如赌债等,则不需要你去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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