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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山东 02-20 09:54  悬赏 25  发布者:jiaoto……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青岛人,我爱人年前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方负全责。终年52岁。已退休,退休金1200元。其母亲无工作今年已72岁。请问要求对方赔偿多上钱为准?
问题补充:
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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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0 09:57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0-02-20 10:09
目前还分身份确认数额,且5.1后会公布新数据标准。项目有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本律师可以为你服务。
回复时间: 2010-02-20 10:15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所在地统计数据计算
回复时间: 2010-02-20 17:47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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