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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用工单位在北京,我工作所在地在沈阳,工作时间自签订合同已有一年多的时间

辽宁-沈阳 10-09 09: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的用工单位在北京,我工作所在地在沈阳,工作时间自签订合同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合同还未到期,目前公司单方面想解除劳动关系,本给赔偿,并且押了半年的报销款还未支付,本人不同意,单位就单方面要将工资由原来合同上签订的6000多降到1800,这样是否合法,我要怎么做能拿到自己的报销款和赔偿?劳动仲裁的话是到北京还是在沈阳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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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25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09 10:19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1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09 18:05
可要求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可在沈阳申请劳动仲裁但需要有在沈阳实际工作证据。
回复时间: 2016-10-09 09:21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10-09 09:51
看你的劳动关系在哪里 就在哪里仲裁
回复时间: 2016-10-09 15:19
你好,可以在在北京 也可以在沈阳,但是根据便利原则,建议在沈阳进行仲裁,具体事宜律师要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律师帮助电话联系!!!
我的补充: 2016-10-09 15:22
一旦走法律程序,必须控制好管辖权,否则被对方把案件提到北京,你会很被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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