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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构成妨碍执法吗
10-11 12:41 悬赏 35 发布者:fengye……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铁岭 回答:(1)
律师您好;法院在2015年12月判决企业给付借款,在2016年2月执行,唯一可执行财产就是房租,企业法人联系不上,法院执行员第1次找承租人,承租人提供三份合同
第一份租房合同租期是2013年6月18日到2016年6月17日租金每年12万,租金给付一年一给每年提前10天。
第二份租房合同租期是2016年6月18日到2021年6月17日租金每年12万,付款方式每年提前10天给付。
第三份租房合同,2016年6月18日到2018年12月17日止,总计租金24万,租金给付方式签订之日给12万,其余2015年10月25日付清。签订日期2015年10月5日。租金有收据收据写2016年6月18日到2017年6月17日租金12万已收,约定2017年6月18日到2018年12月租金在2015年10月25日付清。
法院执行员第二次找承租人核实租金给付时,承租人又拿出一份租房合同租期是2013年6月到2018年12月30日,租金一次给付25万,并提供收据,执行员问钱怎么给的,承租人说2013年6月签合同时一次给的,执行员问他以前的合同和收据你怎么回事,他说都是原企业法人让他做的,。以后法院执行员在找承租人,承租人不配合了。请问张律师您代理执行案件吗。我现在该怎么做。恳请回复指点,谢谢
第一份租房合同租期是2013年6月18日到2016年6月17日租金每年12万,租金给付一年一给每年提前10天。
第二份租房合同租期是2016年6月18日到2021年6月17日租金每年12万,付款方式每年提前10天给付。
第三份租房合同,2016年6月18日到2018年12月17日止,总计租金24万,租金给付方式签订之日给12万,其余2015年10月25日付清。签订日期2015年10月5日。租金有收据收据写2016年6月18日到2017年6月17日租金12万已收,约定2017年6月18日到2018年12月租金在2015年10月25日付清。
法院执行员第二次找承租人核实租金给付时,承租人又拿出一份租房合同租期是2013年6月到2018年12月30日,租金一次给付25万,并提供收据,执行员问钱怎么给的,承租人说2013年6月签合同时一次给的,执行员问他以前的合同和收据你怎么回事,他说都是原企业法人让他做的,。以后法院执行员在找承租人,承租人不配合了。请问张律师您代理执行案件吗。我现在该怎么做。恳请回复指点,谢谢
问题补充:
承租人是否在替被执行人隐瞒租金。承租人是否涉嫌妨碍执法。第一次提供前两份合同,合情合理,第二次又提供后面两份合同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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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辽宁-沈阳]
- 隋新律师
- 电话:1399888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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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年10月11日 15时16分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追问:
感谢隋律师关注此事;承租人拿出多份租房合同,每次都不同,法院执行员怎么对待承租人。谢谢回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随律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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