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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食指肌腱一点小伤给广东省开平市中心医院看成大病

广东 04-09 02:26  悬赏 0  发布者:咖啡心情W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8-1日
本人因左手食指肌腱工伤(只是一个很小的伤口大约是:长0.3厘米*宽03厘米*0.1厘米深),到广东省—开平市—中心医院就诊,没想到其医院住院部骨科外二科个别医生和个别护士是如此不负责任,我住院的第一天和第二天连续二天打了共二支静脉注射(欣轻三头胞)吊针,第一天输液20左右分钟出现发烧之后就停打,第二天输15分钟左右液出现发烧全身抽筋的严重的药物过敏症状停打,值班医生说没事,多喝点热开水就行啦!!!!!!!!
(另外当时的值班护士对我的出现药物过敏的病情态度非常恶劣,经我第一次按铃向那个护士反映了有发烧的情况,护士当时带着情绪很不耐烦说没有什么大问题,等一会如果是很不舒才叫她,过了10分钟本人全身已经开始抽筋,按铃护士10分钟都不见人,邻床35床病人的母亲好心帮我叫了她过来拔掉吊针),之后来了一个护士帮我测量体温结果是38.5度。在再过了10分钟左右没有医生和护士过来询问我的情况下,我下了病床走到医护室找当时的护士询问我的情况发烧和抽筋如何处理,护士面对我当时询问没有任何发应,站在一旁的两个护士的其中一个还开口对那个护士说:“病人在向你反映病的情况,你怎么不理会呢!!!!”这个护士的医德令我太失望了。
当时因为主治医生不在,由一另一个医生拿起我的病历本更改了一下回答我说:“刚才打的欣轻三这个药已经停药明天不再打这个针,只叫我多喝点热开水。”
住院第三天2011-8-3日左手液下一个淋巴结肿大涨痛,右手背滴注的静脉硬化,医生对本人出现的新病惩没有给予相应的治疗,许锐医生说手术后淋巴结肿大很正常,还说手指伤跟淋巴结没有关联,不属于公伤,没有给予治疗。血管硬化了叫我自已拿热水毛巾搭一搭就会好。2011-8-4日至5日期间我还去过门诊部找医生看左手液窝淋巴结肿大,当时的门诊医生说我还在住院,叫我回去住院部叫主治医生看病,在没有办法之下,在住院期间一直忍受左手液下淋巴结肿痛,直至2011-8-16日左手食指拆线出院,左手液下每一天都肿痛得很厉害,基本上每天晚上都痛得睡不着觉,2011-8-16日出院当天我跟医生(主治医生:许锐,广东省—开平市—中心医院—骨科外二医生)我说左手淋巴结还很肿很痛,这样也可以出院????医生还是说:没有事,可以出院!!!!!!
2011-8-19日
左手淋巴结和接接淋巴结的手臂实在是痛得受不了,晚上痛得睡不了,回去医院门诊就诊,主任医生谢国均说是手术时细菌从伤口进入感染引起淋巴结肿大发炎,2011-8-19日至2011-9-6日在门诊打克林霉素消炎治疗,经过治疗后,左手基本上不痛,但是还是很涨,感觉淋巴结和接接淋巴结的手臂血液不通顺,左手发热。
2011-8-19日我对住院病历本上医生写的过敏药品(TAT)不清楚是什么,请问了门诊(主任医师:谢国均),他说(TAT)是破伤风药品,但是我住院当天打破伤风没有出现过敏惩状,为了打针用药保险起见,因此我回去住院部查看我住院当天的注射药物,得知是打了(欣轻三头胞),便找住院的主治医生许锐反应情况,经主治医生许锐本人证实我是(欣轻三头胞)药物过敏,并把病历本上的药物过敏史一栏改写(欣轻三)!!!!!!!!!!!
2011-9-6日
左手液下淋巴结还是肿痛左手发热,去门诊复诊,门诊(主任医师:谢国均)让我去住院部骨科外二科找(主任医师:劳维葛)会诊,他说打针太多了可能引起的神经衰弱,开了一些消炎药和维生素给我服用治疗!!
2011-9-20
日早上病情还是没有好转,左手液下淋巴结还是肿痛,左手发热,便回去住院部骨科外二科找(主任医师:劳维葛)复诊,我跟医生说左手食指伤口手术的地方清淅看到里面有个黑点的东西凸起来,(主任医师:劳维葛)心情可能不好说:里面的是拆线留下的线头,很正常!!!没问题!!!他对于我再次回来复诊感到有点不耐烦,让我找住院部骨科外二科找(主任医师:吴焯鹏)诊治,也许(主任医师:吴焯鹏)是住院部骨科外二科主管主任的原因,所以由他来诊治,他看了我的手指说没有事,因为他说忙没时间,叫我下午去门诊找他诊治。
2011-9-20日下午
我又来到医院门诊部找(主任医师:吴焯鹏)诊治,他也是说左手食指伤口里面的是拆线留下的线头,很正常!!!没问题!!!左手液下淋巴肿胀也没有问题,左手其他地方涨痛是神经衰弱,还说我精神紧张!!!脑袋有问题!!!!!!!
《广东省—开平市—中心医院—住院部骨科外二科医生拿病人开玩笑,主任医师:吴焯鹏说给你打了两次过敏也没有对你的身体造成很大我的损害啊,你的精神紧,你的脑袋有问题》
我当时想我来医院是看病的,我如果是没有病没有痛还会来医院看病吗???我当时就觉得在这家医院再治疗下去也不会有好的结果。最后医生给我开了一合治疗神经的药甲钴胺片给我吃和开了一张疾病诊断证明书(左手外伤术后后遗症)让我休息一周。
    2011-9-22日
在中心医院治疗了两个月多,还没有好转,我就去了开平市中医院住院骨科找到两位主任医生反映左手的病情,经卢主任医生手术开刀从左手食指旧伤口处成功取出上次手术留下的线头结节(线头结节已保留下来),2011-10-4日左手食指拆线,经这次手术之后左手的手掌已经不再发热,液下的淋巴结也开始有点好转,没有之前那样涨痛,但是还是有感到痛。
2011-10-7日
由于我是工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还有第二次手术取线头加上休息已经花了2个月多的时间治疗,治疗费用大约8000元人民币,我工作的单位也在追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上班,因为单位用人紧张,而我自己认为已线拆线了也可以上班了,我想淋巴结痛不会很严重吧,所以我就回去单位上班了,上班之后的这段时间里,淋巴结和接接淋巴结的手臂一直没有好转。还是经常涨痛。

我在2011年9月底去了开平市医监处做了笔录投诉医院方,直至今日2011-10-19日在市医监处得到医院方书面回复与事实情况有很多偏差:

(1) 事实:一些事实还给医院方扭曲和改写,本人在住院时明明是静脉滴注时出现发烧抽筋的状况,静脉滴注外的血管也出现硬化,以上出现的情况在同一个病房的病人和陪护都可以作证。而欣轻三这种药在我第三天的用药处方里再也没有用过。
① 医院方书面回复:而医院方的回复却是说本人住院期间未出现过其他相关过敏症状。

(2) 事实:本人在住院第3天出现左液窝淋巴结非常肿痛,当天早上主治医生许锐查病房时我第一时间向他反映左液窝淋巴结非常肿痛情况,许锐医生当时说左手食指手术后跟液左手液窝淋巴结肿痛并没有直接关系,不是直接引起左液窝淋巴结肿痛,不是工伤治疗范围,所以没有给予治疗,当时本人想不是工伤引起的肿痛那也只能自己去门诊找医生看病了,但是我去了门诊病,门诊医生帮我刷就诊卡之后问我要门诊病历,我回答医生说我现在是住院,病历在住院部,门诊医生跟我说,让我回去找住院部医生看病就可以了,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在门诊病,只能和主诊医生商量找门诊医生进行会诊。但是回去找主治许锐医生反映情况,许医生说淋巴结痛很正常,过段时间就会好,不用治疗。并在住院期间淋巴结一直没有好转,而且还是加重病情,越来越肿痛。
② 医院方书面回复:患者在住院期间查房医生检查过液窝淋巴结没有明显肿大,在手伤口完全愈合的情况下,淋巴结肿大不一定与手术有关。(注:事实:本人在住院手术的第3天出现左液窝淋巴结肿痛,何来的时间伤口完全愈合????)
 
(3) 事实:本人在2011-8-3日做了血检,主治医生并没有主动向反映过我的血检报告其中一项为梅毒阳性,直2011-8-12星期五另一名医生查房,经本人主动提出询问:反映左手液窝淋巴结已经出现肿痛一个星期多,为什么还是肿痛没有好转,并要求医生查看我的验血报告有没有问题,然后医生找到本人血检报,经医生仔细查看之后发现有一项是梅毒阳性,并说这个阳性该上报,病人有知情权,并开处方使用苄星青霉素治疗,直到次日2011-8-15星期一早上主治医生查房时,我询问许锐医生,他建议我去门诊皮肤科就诊,还是说我这个不是工伤,工伤住院期间不可以治疗,2011-8-16日早上本人去了门诊皮肤科找李丁纯医生做了血检,化验结果是:1、梅毒螺旋体定量(TPHA)阳性1:160,2、甲苯胺红梅毒血清学试验(RP)阳性1:1
③ 医院方书面回复:验出梅毒没告知的问题,经了解,其查房医生及代管床位医生分别都跟病人交待过,查房医生在查房期间了解到病人没有门诊用药,也于8月12日根据梅毒的治疗原则使用了苄星青霉素。(血检报告是2011-8-12日经本人主动要求医生查看报告才发现的问题的,而血检报告是2011-8-3日,中间的8天时间主治医生难道就没有看过一次的我血检报告,不看血检报告,那为什么还要进行血检???)

(4) 事实:而TAT过敏改定为欣轻三过敏是本人在出院后的第3天在门诊复诊时因为医生开处方给我打针,当时我就对病历本上的药物过敏史一栏写的TAT过敏有疑问就询问了复诊时的门诊医生谢国均医师,医生告知我TAT过敏就是平时说的破伤风过敏,以后不能打这个针,但是我回想手术住院第一天护士给我打破伤风针没有过敏,我反映情况给他听之后,谢国均医生当时建议我回去住院部找我住院时的主治医生了解情况,当时我就第一时间立即去了住院部找到主治医生许锐了解情况,经许锐医生本人查看我的用药处方后确定我是欣轻三过敏,并亲自改写了TAT过敏改定为欣轻三过敏。并不是在本人要求下改写为欣轻三过敏。这点门诊医生谢国均医生可以作证。
④而医院方的书面回复:是医生办理出院时疏忽之下写错误,还说患者是住院期间使用欣轻三时不适,防止用药出现意外,才在患者要求下改为欣轻三过敏,而且说本人住院期间没有出现过任何过敏症状。
(5) 事实:本人在2011-8-16出院办理了出院,主治医生开了医院疾病证明书:(左食指裂伤,并伸肌腱部份离断。出院后全休,门诊随诊1个月。)2011-8-19手指还是很肿,而且左手液窝淋巴结更加肿痛,并在2011-8-19日早上返回医院门诊部复诊。在我左手食指伤口内清楚地看见一个黑点,并向医生询问原因,医生说不影响,直至2011-9-20号给骨科吴焯鹏主任会诊后仍然没有好转,而且从吴焯鹏主任的回复语气当中对医院的医生感到失望,:“他说两次的欣轻三滴注也没有给你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是你的精神紧,你的脑袋有点问题”就在2011-9-22日本人支开平门中医院骨科住院部向两位主任医师反映情况后,经卢主任医师手术开刀取出了上次手术残留左手食指内的线头,(残留线头已经保存下来),在这以后几天里左手明显好转,左手掌已经不发涨不发热,左手液窝淋巴结也有明显消肿。
      ⑤医院方书面回复:患者诉说没拆的缝线是位于皮下的缝线,并不是外露的缝线,而且伤口完全愈合,皮下缝线亦未发生严重排斥反应,事实上本人在住院的第三天起,左手一直发热,左手腋窝淋巴结一直肿大涨痛,皮下缝线排不排斥不由医生随便说说就算。

本人申请鉴定内容:
1。开平市中心医院的用药(欣软三)对我是否药物过敏?
2。开平市中心医院两次用药(欣软三)过敏对我的人体器官组织是否已经造成损害?
3。左手腋窝的淋巴结肿大是否与左手工伤无关?左手腋窝的淋巴结肿大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我的主治医生在我住院第三天左手腋窝淋巴肿大与我的左手食指伤无关系,不给予治疗是否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本人的医院出院记录一处写着(患者自觉症状好转,要求出院),根本上就是医院乱写。本人出院时强烈要求医生检查我的左手腋窝淋巴结肿大原因和要求主治医生给予治疗,可惜主治医生一句话:左手腋窝淋巴结肿大不是工伤引起的,不给予治疗。
4。左手腋窝淋巴肿大对我身体以后的健康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
5。右手滴注处血管硬化是否为医院过失责任?现时状况是否完全康复?
6。医院的验血报告验出梅毒没有告知本人是否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7.为什么主治医生一定要我在出院后才能去门诊看左手腋窝淋巴肿大?难道住院期间不能看病? 
8.左手食指伤口术后在里面残留线头结节是否对我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我的左手腋窝淋巴结肿大?
9.医院的用药治疗过程中用药是不是存在过错?
10.本人的住院时本人的病历本上药物过敏一栏在我出院后发现并不是TAT药物过敏问题时,医生随便改写为欣软三,是否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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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3 17:50
到当地的医疗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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