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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三义镇政府 还我人权 还我土地房屋产权和财产

安徽-亳州 04-09 08:27  悬赏 0  发布者:12727@…… 给我留言  回答:(3)
尊敬的记者们和网友们你们好:我叫刘凯,系安徽省蒙城县三义镇的农民。我要向你们说一件事,现在法治社会发生在我身上的,以权欺人 ,祸害百姓的镇级政府领导;它就是我们镇上党委书记、镇长陈玉颖。在三义镇上它是出了名的“好领导”。我以我的人格来担保,我所说的每句话都是事实,我的手机号18601623676 .请记者们和网友们为我主持公道为老百姓撑腰,依法依纪严惩这些共产党中的败类,还我人权、房屋产权和个人的私有财物。事情都经过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刘炳修是三义镇原农水站的正式职工,在水利站线上勤奋工作一辈子直至退休,县水利局给我父亲在三义镇农水站安排了三间住房外带小院。2000年,我父亲根据国家房改政策,拿去自己多年的积蓄7000元钱,向单位买下了这处土地房屋的产权。直至我父亲病逝都一直住在这里。2011年三义镇就将农水站改造成镇政府的办公场所,再盖镇政府南大楼时,铲车推到我家院墙,我家女儿就在院墙边,突然间院墙倒下,我女儿也被吓成神经不正常,大脑经常说出莫名奇妙的话,为此事我找过镇领导,他们不认账。我为女儿四处求医已经花去了不少钱,我们斗不过镇领导,这事我没也就默认了。一个老百姓,哪有说理的呀?在盖北办公楼时闹出‘蒙城县三义镇政府侵占学校操场盖办公楼’网上闹得纷纷扬扬,原稿出自‘合肥在线-江淮晨报’,最后镇政府退出所侵占学校操场才算罢休。镇政府就这样把办公楼给盖了起来,并把我家的房子给围了起来,不准我家人出进,问镇领导要大门钥匙不给,逼得我全家人不得不搬出去住。2012年3月29日,镇政府曹文副镇长和刘伟主任代表镇政府找我提出要我搬出,我当时答复他们同意搬迁,但赔偿问题得协商好,曹文副镇长说要和书记汇报,我感到一时半会谈不出结果。2012年4月1日,我和家人就到上海打工。4月6日下午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我家的房子窗户都被人给砸了,屋里的东西撒的到处都是,就像进土匪了,我就打电话叫我的女婿小六子去修理一下,女婿一直修到夜里9点左右才回家。女婿说屋里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可是就是当天的晚上12点左右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家的房子被镇府领导连夜给夷为平地了,屋里的东西也不知去了哪里,不用想就知道是谁干的了,共产党的干部你咋忍心干这样的事,你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呀,你就这样对待你的父母吗?你忍心吗?我得知这个消息,就急忙回家,可是到家一看,我和我的家人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我的家呢?我的财产呢?我茫然,我的脑海一片空白。天呀,天理在哪,我要告,我要申诉,我要伸冤,我要个说法,还我一个公道。我随后就找曹文,曹文给我的回答更离奇,他不知道,礼拜六在家休息。我听后我就火了,就说我要到镇政府自焚去。镇领导不让我好好过日子,我想好也好不了呀,我是一个老百姓呀。亲戚朋友都说不能这样做,有讲理的地方。陈玉颖作为一个乡镇的父母官,竟这样胆大妄为、无法无天、贱踏民权,其行为令人发指!难道说镇政府个别领导就可以这样肆意妄为,不把老百姓的权利当回事,共产党要清除党内个别垃圾,还给老百姓一个信任共产党,佩服的党领导。                                                     请尊敬的记者们和网友们为我主持公道,给老百姓伸冤做主!镇领导若不能妥善处理好此事,我要向全社会呼吁,维护我的合法权利。另附有2000年蒙城三义水利站房屋买卖协议书和水利站开具的收据。谢!谢!谢!
问题补充:
我是蒙城县三义镇被强拆者刘凯,我家的房子叫镇政府给强拆了,镇里领导陈玉颖为啥不打招呼,不给赔偿就把我家房子给拆了,我家的财产呢?去哪里了?,我们要到镇里要个说法:三义镇书记陈玉颖把派出所干警都叫来,用暴力的手段阻止我们到镇里去要说法,你看他们的手法之残忍,我们用镜头跟记录了下来。照片在亳州论坛。  我们冤,太冤了,呼天不应,呼地不灵。我是一个老百姓,到哪里去讲理呀?蒙城县三义镇ZF把我们家给强拆了,我们无家可归。可是,2012年4月11日蒙城县公安局又把我家属给拘留了,请你们网友们都想一想,公安机关你不去抓强拆者,又来抓我们,什么世道?今天我家孩子到蒙城县政府上访,县里把我的孩子交给了三义镇政府的人,又把我们的材料又给收了。你们镇的政府人说:强拆镇领导都不知道,是强拆公司拆错了。大家说说,镇领政府导你不扯淡吗;我家房子在镇院政府内,大门钥匙是办公室主任拿的,你们夜里拆房,叫拆错了。现在的共产党有这样的领导,还有我们老百姓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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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0 19:48
如果你所说的属实的话,建议你到当地法院起诉镇政府。
我的补充: 2012-04-10 19:50
不知是否方便,把你的协议书及收据扫描后发至本网,请本网站的律师共同参谋一下。然后再给你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自焚可千万要不得的。
追问:

110法律咨询我把协议书及收据都发表在天涯论坛和亳州论坛,请你们关注一下,我在这里跪谢了。

回复时间: 2012-04-13 09:33
我们刚看到上述帖子也很气氛,便约同事一道立即赶到蒙城县上述地点,经调查刘先生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严重不符:此处原房屋属镇政府所有,镇农水站使用。原来确有水利站职工居住,但从未进行房改。帖子反映“拿去自己多年的积蓄7000元钱,向单位买下了这处土地房屋的产权”的说法,纯属虚构。后因农水站搬迁,多年失修,成为危房。原住户也陆续搬迁。已有多年无人居住。帖子所说的刘炳修也已去世多年。因此,镇政府将原危房拆除重建。原农水站职工刘炳修的儿子刘毅(现任亳州汽车工业学校校长),仰仗自己是副处级干部,以其弟弟刘凯家庭困难为由,狮子大开口,向镇政府索要100万元未果,便教唆其弟弟无理取闹,严重扰乱公务和社会治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理应澄清事实,伸张正义,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回复时间: 2012-04-13 11:13
我也是蒙城县三义镇水利站职工,曾经在原水利站院内的公房住过,但都未进行房改,没有产权证,后来房子变成危房不能住了,单位又不让翻盖,就搬出去了。亳州汽车工业学校校长刘毅的父亲刘炳修,曾经在那住过(也未进行房改,均属于公房),已去世多年,现在政府拆除,听说他们要求镇政府赔偿100万元,我是普通职工,赔10万元就满足了,请问律师,我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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