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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

广西-桂林 04-09 10:26  悬赏 20  发布者:黄秋芬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94年出生,农村户口,我先生82年,县城户口,我们没领取结婚证,已于2012年1月28产下一女,计生站说要罚十几万,我对这方面比较生疏,想请资深经验的律师们指导一下,计生站是如何让定下这笔罚款的,为什么要罚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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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09 10:53
各地规定不一样,联系当地计生办
回复时间: 2012-04-09 10:36
属于违法计生政策的剩余,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由计生部门定的,十几万一点都不多,应该缴纳。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09 10:57
你那后!罚款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由计生部门定的,具体您可以去计生部门查询。
回复时间: 2012-04-09 11:00
如是第一胎不需要缴纳这么多的费用,如对计生的征缴决定不服可以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4-09 19:52
罚款这么多没有法律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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