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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商铺合同纠纷,房东如何应对?

北京 04-11 20:30  悬赏 10  发布者:Spu7365 回答:(5)
租客不理会房东多次警告,并拖欠商铺租金超过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的30天期限,于拖欠租金的第45天才交商铺租金,且租客态度极其蛮横无礼,房东还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解除与租客的“租赁合同”,收回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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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1 22:07
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缴纳房租,属于违约行为,房东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同时房东可以要求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房东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4-11 23:26
虽然对方有拖欠租金行为,但如果你已经接受,则不能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4-11 23:43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12-04-12 09:57
可以起诉,解除租赁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4-12 21:34
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缴纳房租,属于违约行为,房东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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