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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纠纷

北京 04-11 21:07  悬赏 0  发布者:张新东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于2011年10月购买了玫瑰湾B区10号楼1套单元房。当时10号楼已经盖了十余层。售楼员向我介绍了楼盘及销售情况,我们看了沙盘模型、销售价目表。按照售楼资料显示,10号楼5楼阳面卧室有一个270度的观景台。售楼员领我从样板间远眺10号楼后,从楼层高度、阳光等方面考虑,我确定购买有270度的观景台下的第二层,当时告诉我是304。2012年2月1日,我到工地看房,发现5楼阳面没有270度的观景台而是建在了6楼。当时我找到售楼人员反映情况,他说:不可能,我给你拿平面图。他从售楼处2楼拿来5楼平面图,确实5楼是127.21平方米。我说咱到现场去数吧!结果证实建有270度的观景台的是6楼。在场的售楼员都非常震惊,谁都不相信会出现这么严重的错误。随后我到工程项目部,找到天津保利昆仑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工程师,向其反映情况。工程师说:不可能吧?因为10号楼1楼是跃层,另外会不会有夹层?后来工程师承认工程设计有错误,建筑图画的是观景台出在5楼地面,结构图画的是观景台出在5楼房顶。工程按照结构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后6楼早已建好,已无法更改。由于设计的错误导致施工的错误,导致现在的结果是:当初我看的、买的3楼304实际是现在的404。保利公司承认楼盖错了,答应给我1.5万元的赔偿,但我不满意,因为现在304和404差价是2.8万元,我们应该怎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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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11 21:39
属于对方违约,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11 23:25
您好,属于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11 21:16
对方行为构成违约,你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同时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4-11 21:19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11 21:33
你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双方协商补偿金额。
回复时间: 2012-04-11 21:47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4-11 21:50
根据我们的实践,你可以要求解约退钱,建议详谈以更好的解答你的咨询,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4-11 23:08
你有权利要求卖方提供与合同约定相一致的房屋。如不能提供房屋,你可以接受卖方给你没有观景台的楼房,退还差价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11 23:44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4-12 09:03
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12 10:00
建议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4-14 11:27
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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