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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代理合同,且该单位每月从我的工资里扣除10%作为“合规保证金”

北京-丰台区 10-30 17:06  悬赏 0  发布者:王慧超 回答:(5)
未与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代理合同,且该单位每月从我的工资里扣除10%作为“合规保证金”,如果到期后因为我的原因导致我在那儿开发的客户流失,钱就不退了,最后一份签订日期是2015年5月5日,该协议称协议到期半年后退还那10%。
请问:
1. 单位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2. 如退还这部分工资,退还日为非工作日(2016年11月5日,周六),应于哪天归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30 17:09
属于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6-10-30 17:09
这是违法行为
回复时间: 2016-10-30 17:10
您好,这是违法行为
回复时间: 2016-10-30 17:11
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要求拖欠的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10-30 17:54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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