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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有权克扣员工离职工资

安徽-合肥 04-21 17:50  悬赏 10  发布者:jiaogu…… 给我留言  回答:(4)
朱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从事销售行业的营销驻外人员,于2011年3月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签订期限3年,现准备提前一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公司已之前曾有人正式离职后因为工作遗留问题 出现问题为由,发出短信通知我,公司有权扣发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或者延期两个月再发放工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若是本人提交辞职报告获批且交接完工作后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短信原内容:通知各办营销员,因安庆办元营销员离职后给大区和办事处经理留下很大的麻烦事,固对于今后主动离职人员有权不给予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货推迟两月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
   这是否可认为是公司对我们的一种强制性劳动的威胁。且公司经常无故延期发放工资,克扣费用,
   烦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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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1 18:46
没有这个权力
回复时间: 2012-04-21 20:18
公司不可克扣、拖欠工资,否则可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22 09:33
公司的做法违法,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的。
回复时间: 2012-04-22 10:27
无权扣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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