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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给的首付款,婚后女方要求加房产证名字,那么离婚后

四川-成都 11-07 17: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婚前男方父母给的首付款,婚后女方要求加房产证名字,那么离婚后,房产法院如何裁决分割?而且具有首付款交易记录,就算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女方能拿到多少?一人一半的话,男方父母可以向女方追要首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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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7 17:15
您好,加名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向女方主张首付款。
回复时间: 2016-11-07 17:07
你好,加名后平均分割,约定了具体比例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6-11-07 17:08
你好,加名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6-11-07 17:08
你好,加上名字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男方父母不能向女方追要。
回复时间: 2016-11-07 17:08
您好,增加女方名字就算是赠与,一般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1-07 17:09
您好,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6-11-07 17:19
会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和份额分割,没有约定份额就平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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