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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贵州-贵阳 11-11 19:50  悬赏 5  发布者:yu021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在医院上班的放射科医生,无证,只有毕业证,劳动期间没有签合同,工作证也没给我办/ 由于医院转让/股东之间闹矛盾,我工资七千一月,拖欠时间有两个月,一直找借口推,到现在有16000多了,现在院长电话也不接,医院二十多个员工,工资全部拖欠, 他们有些办理了工作证,有些没有, 我们要怎么样把工资追回来,现在医院由于没病人,要关门了我们的工资找谁要。
问题补充:
如果走劳动局,没有工作证,由于工资是发现金,所以没有工资卡,工资条没给我们,走劳动局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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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4 08:5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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