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刘平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认定

江苏 03-04 08:59  悬赏 0  发布者:ryd0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为避让横穿马路的电动车,向左打方向与对面车道的车子发生碰撞,责任怎么认定?两辆车都在对方车道
问题补充:
我已经报警,交警意思我要负100%的责任,对方车子无责任,电动车找不到了,我车从北向南行驶,对方车从南向北行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04 09:37
没有报警吗,交警会对此作出认定。虽然你的动机是为了避免撞到电动车,但你已到对方车道,违法的事实是存在的,所以肯定会有一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04 10:52
你的责任当然大。对方是正常行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34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0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