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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03-07 17:32  悬赏 0  发布者:小歌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建 回答:(4)
我带着孩子准备再婚,现在准备买房子,因房子87%都我出,剩余25万是贷款的,贷款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产权做我们母女的名字,假设双方不和,我的房子会被分割吗?将来百年之后,房子还属于我女儿的吗?我该怎样做比较妥当?我想房子给自己的孩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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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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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3月08日 09时44分
按揭部门的增值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就可以把房屋都归到你女儿名下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xiexie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07 18:20
婚后还贷的部分是要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0-03-08 10:39
一\如果登记为母女的名字;则析产后,你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或基于法定继承人而被继承.

二\相对保险的方法:登记在孩子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10-03-08 16:09
建议双方协议,并予以公证。如果可能的话,把房屋直接过户到小孩名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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