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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

上海-崇明县 11-24 20:03  悬赏 10  发布者:田龙江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有一处砖混结构平房,买了有十多年了,当时与原房主签定协议后,始终没过户,但今年5月份,我爱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以365元/平的价格转卖,(签定协议),现在还没有过户。最近听说房子要棚户区改造,我想要回房子所有权,退休的法院民事庭的刘庭长说,根本打不赢这个官司。根据最高法对婚姻法最新最解释三当中的11条,是可以的呀,为什么他说打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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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4 20:25
建议尽快办理过户,你才有主张权。
回复时间: 2016-11-24 20:27
可以起诉起诉
回复时间: 2016-11-24 21:48
这个法律依据是不足的,但是你的事情还要考量其他方面的情况,不是仅以此就决定结果。
回复时间: 2016-11-24 22:19
退休的刘庭长观点不能代表法院。
你应当起诉维权。委托律师处理,详细情况,预约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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