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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一个月了,包工头欠我一万块钱一分没给我。做了三个月,当时没签合同

广西-南宁 12-01 05: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离职一个月了,包工头欠我一万块钱一分没给我。做了三个月,当时没签合同。他现在不接我电话,我有他承认欠我一万工资的通话录音。跟他做事是经理安排的,经理是包工头的叔叔。刚开始叫我放心,说厂里有压包工头的钱,说联系不到人就帮我申请厂里把压他的钱给我,可是现在他变卦了,说叫我去找包工头,说我给包工头做事不是给他做事,不管我了。这些我也有通话录音。我们是来广西做事时我离职的,工资不发什么都做不了,而且公司在杭州去一趟费用太大。我现在怎样可以要回这笔钱?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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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2-02 14:3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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