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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浙江-杭州 05-14 09:52  悬赏 10  发布者:lixium……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的户口在市区,我父母的房产在农村,现在要把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到我的名下。如果我和老公离婚了,这处过户的房产是否要和老公平分?急!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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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4 13:44
可以指定由你继承房屋,通过继承房屋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回复时间: 2012-05-14 17:50
要咨询当地土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2-05-14 09:58
婚姻解除后,双方的财产不再有联系。对方不能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5-14 10:00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过户到你自己的名下,视为是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你老公不享有这种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5-14 10:05
你父母如果只是赠与你个人所有,并办理公证赠与,属于你个人所有,如离婚他不能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5-14 10:23
是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过户前特别申明归你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5-14 10:24
过户前特别申明归你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5-14 14:38
你父母如果只是赠与你个人所有,并办理公证赠与,属于你个人所有,如离婚他不能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5-14 22:24
过户前特别申明归你个人所有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主无权主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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