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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咨询

广东-深圳 05-14 11:33  悬赏 0  发布者:870427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2011年3月25日进公司,签了1年合同,但是到2012年5月31号,公司才出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算违约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4 11:38
到期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要求经济赔偿金。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有问必答,助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5-14 11:56
不算。。
回复时间: 2012-05-14 13:12
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5-15 08:21
1,你合同到期后,在公司又工作了2个月,公司应从4月25日支付你双倍工资。
2,公司现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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