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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间房产纠纷

北京 05-15 10:43  悬赏 0  发布者:roman9…… 给我留言  回答:(12)
情况介绍
我本人离异,视力残疾,他处无房。自1985年起一直与父母共同居住在劲松的房屋内。后经多次申请,姥爷的工作单位于2006年初分配给姥爷、姥姥和我,三口人一套3居室房屋。单位分配房屋时,出具了一张分配通知单,用于办理落户使用,上面明确写明此处房屋分配给我父亲等3口人,持此通知单前往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2006年4月27日,父亲、母亲和我三人同时凭此单办理了落户手续。
现此处住房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宅,父亲与产权单位为租赁关系,并签署租赁合同,父亲为承租方签字人。我父于2007年7月去世,去世后一直由我和母亲共同居住,未变更承租人名字。我母与2012年3月去世,现该处住所户口上仅为我一人。我从2006年初至今在此房屋实际居住6年以上。
我兄妹共五人,在姥姥去世后,其中两名子女要求分割房子或给予其经济补偿或者共同居住。另两名子女表示任何有关房子的争夺不予参与。现在要求我给补偿的两人准备对我进行起诉。我现在有如下问题需要咨询。另外我也会根据回答选取律师,应诉。
问题1:现居住只有我一个人,户口本上也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从未在此连续且共同居住超过1个月。我是否为实际承租人?
问题2:此房屋只分配给父母和我,且现在该房屋产权在单位,仍属于公产,是否只应与我父母和我有关,与其他人无关?也就是说他人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问题3:其他子女都有自己的独立住房,而且经济状况良好,有固定工作和收入。那么他们他们要求共同居住的申请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拒绝他们来共同居住?
问题4:对方如若起诉,会从哪方面进行诉讼请求?他们现在有什么有利的证据呢?他们的赔偿申请法院会受理吗?
问题5::如果必须分割,是否我可以要求反过来向他们二人要求应属于我的经济补偿,并给我安置户口到其他处?
问题6:关于诉讼时效。本案是否有诉讼时效?时效期是多久?是否以承租人过世时间为准?
问题6:关于我不同意经济补偿、不分割房子、不同意共同居住的胜诉把握有多少?
问题7:如果我将来购买该处住房并卖出或者获得拆迁补偿,是否与其他兄妹及他们的子女有关?
问题8:咨询产权单位称变更承租人需要其他子女同意,但公房不属于遗产,且只有我是唯一的实际居住人,是否可以通过诉讼要求产权单位变更我为承租人?
问题9:本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还是属于行政诉讼?两种有何区别?如果我诉讼产权单位要求变更承租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有何利弊?
非常感谢您能仔细阅读我的描述,期待您的专业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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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5 16:50
你有权要求继续承租,其他人无权主张权利。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7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16 08:27
问题1:你具备承租人条件。

问题2:无权要求分割,因产权仍是单位所有。

问题3:有权拒绝。

问题4:应不会受理。

问题5:因无产权,不会分割。

问题6:时效一般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事由之日起算。

问题6:须与单位联系变更承租人。

问题7:产权归属通常以产权登记为准,但产权人与他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题8:不能。因合同自由。

问题9: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5-15 10:45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和户口无关,因此逐一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5-15 10:51
1,根据你的描述,房屋是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因此不是遗产,更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原来同住的人和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都有权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产权单位同意即可。
你实际在该房屋中居住,户口也子啊房屋中,因此你有权向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不存在实际承租人的问题,你只有变更后才是承租人,法律不承认实际,只认登记。
我的补充: 2012-05-15 10:52
2,该房屋原来的承租人是你父亲,户口一而只有你父母和你三个人,三人也实际居住在该房屋中,因此该房屋和其他人都没有关系,其他人没有权利要求承租更不存在分割房产的问题。
我的补充: 2012-05-15 10:53
3,其他子女没有权利要求共同居住,属于无理要求,你可以直接拒绝。
我的补充: 2012-05-15 10:55
4:对方如若起诉会从哪方面进行诉讼请求你要问对方,我不是他们怎么能知道?他们现在有什么有利的证据你也要问他们。不过,他们的赔偿申请法院不会受理是肯定的,因为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根本没有起诉的资格。
我的补充: 2012-05-15 10:56
5,房屋是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根本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我的补充: 2012-05-15 10:57
6,诉讼时效是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和承租人去世的时间没有必然联系。
我的补充: 2012-05-15 10:58
你直接不同意对方请求即可,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
我的补充: 2012-05-15 10:59
7,公房私有化时会有购买政策的,一般都是承租人优先购买,房屋购买后以登记为准,只要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就是你的财产,和商品房一样,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因该房屋拆迁等所受的补偿也应当归你个人所有,和其他人都没有关系。
我的补充: 2012-05-15 11:01
8,不可以。公房承租人变更必须经过产权单位同意,如果产权单位不同意,你去法院诉讼也没用,法院也不会受理。说简单点,公房是单位的,你只是承租人,单位有租给你的权力也有不租给你的权力,单位可以自由选择,法律不能强制。
我的补充: 2012-05-15 11:03
9,本案属于民事纠纷,和行政诉讼没关系。你不能起诉产权单位强行变更承租人给你,因此也就不存在利弊的问题。你只需要向产权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即可,建议协商解决,和单位闹崩的结果只能是你无法承租该房屋。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5-15 10:48
您好: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房产应该归您承租,其他人无权。
回复时间: 2012-05-15 10:52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和户口无关
回复时间: 2012-05-15 10:52
1,你属于共同居住人.2,公房,其他人无权利要求分割公房.3,其他子女有自己的房屋,无权利要求共同居住.4,法院不会受理,受理的情况下,法庭也会驳回对方的请求.5,产权单位同意购买为个人财产后,也许会出现补偿和分割事宜.6,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2年,从争议发生之日起算
回复时间: 2012-05-15 11:20
要看房屋性质
回复时间: 2012-05-15 11:23
1,你属于共同居住人.2,公房,其他人无权利要求分割公房.3,其他子女有自己的房屋,无权利要求共同居住.4,法院不会受理,受理的情况下,法庭也会驳回对方的请求.5,产权单位同意购买为个人财产后,也许会出现补偿和分割事宜.6,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2年
回复时间: 2012-05-15 11:36
根据你的陈述,该套房屋属于公有住房,产权还属于单位,你们只是承租关系。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承租人去世后,与承租人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承租的,可以变更承租人。现在其他人所主张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你现在是唯一合法的家庭成员,只有你符合承租人的条件。
回复时间: 2012-05-15 12:33
你好,1、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2、如果承租人是你父亲的名字,其他子女可以主张承租,但是,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是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是最符合变更条件的;
3、这种情况,一般会先照顾无其他住房的子女;
4、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主张变更承租人,法院是处理不了的;
5、公租房不是遗产,无法分割;
6、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建议你带上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5-15 13:41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和户口无关
回复时间: 2012-05-15 16:22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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