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王远洋  徐荣康  陈利厚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如何处理

云南 03-15 16:48  悬赏 0  发布者:k07020…… 给我留言  回答:(1)
陈某系个体建筑包工头,无建筑施工资质,亦未领取营业执照。2000年11月,陈某承包了两幢三间三层居民用宅楼的建筑工任务。之后又将其中的钢筋工业务分给杨某之夫叶某(杨、叶均无钢筋工资质)双方口头约定:工资按实际施工量计算,每吨钢材施工费250元。11月21日,叶某带领其妻杨某及另外两个钢筋工进场施工,还制作了11月21日至12月20日的钢筋工出勤表。同年12月9 日,杨某夫妻二人发现房屋二楼间墙体未预留施工洞,无法搁置钢筋,遂请示陈某,陈叫叶某代人帮助凿洞,未明确凿洞工资如何支付。11日杨某在凿洞是应用力过猛,至钢钻反弹击中左眼。经当地医院检查治疗,确诊为左眼球破裂,由该院建议,于次日去外地医院行“左眼球内容消除术”19日出院,共支付医疗费5719.01元,陪护人员住宿费及来往车费计582元。2001年二月21日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2001年二月27日,业主王某与陈某补签了建房协议,约定王某给陈某施工费16700元(包括瓦工、木工、钢筋工、香烟伙食补助等)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王某无关等。2001年三月14日,由陈某出具结账清单,叶某签字,载明叶某承包四间私人房钢筋工程施工,合计十吨,每吨施工费250元,已付1300元,尚欠1350元。3月22日,杨某以陈某为雇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补助费,残疾补助费等45000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9 10:18
    您好,怕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辽宁沈阳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北京朝阳区
河南周口
山东淄博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4198
山东 东营
人气:26945
湖南 长沙
人气:32190
山东 临沂
人气:250021
辽宁 沈阳
人气:6876
陕西 西安
人气:5842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