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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电子邮件公证的时间和要求

 05-16 17:29  悬赏 0  发布者:xinx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7)
向法院提交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为了增强效力,准备对其公正。请问是自己和公证处联系,还是需要法院指定,公正的时间上有什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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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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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5月16日 20时00分
您好,自己联系公证员,没有时间规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6 17:31
答:自己联系公证处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5-16 17:34
没有时间规定!
追问:

再请教和哪个公证处联系,是由自己决定吗?

回答:

是的,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5-16 17:36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没有时间限制。
回复时间: 2012-05-16 17:45
一般没有时间限制
追问:

再请问和哪个公证处联系,是由自己决定吗?

回复时间: 2012-05-16 18:08
可以自己联系公证员
回复时间: 2012-05-16 19:19
一般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自己联系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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