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10 生效日期: 2004-09-10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4〕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及早部署和检查“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假日旅游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今年“十一”,又逢国庆55周年和中秋佳节,认真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双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全面启动“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早研究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在协调组织黄金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并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综合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确保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的总目标。 
  二、确保假日旅游安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节前要全面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车辆、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攀岩、蹦极、探险、射击等旅游项目,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娱乐场所、游乐设施、餐馆摊点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各景区景点要认真检修安全护栏,做好扩容和疏导工作。在旅游高峰时段,要多开售票、检票口,方便游客进出,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切实抓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在最快的时间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各旅行社要把旅游安全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组团出游前必须为所有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租用的车辆必须是经车检部门年检合格和营运手续齐全的车辆,并签订有关合同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处理赔偿办法。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针对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在“十一”黄金周前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大检查,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旅游交通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查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游客安全。 
  三、大力开拓假日旅游客源市场,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各县(市)、区政府和旅游部门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举办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充分宣传展示自己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活跃丰富假日旅游市场;各景区(点)要结合“国庆55周年”主题和中秋佳节旅游市场特点,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品包装,及早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旅游产品,组织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增加景区景点的文化内涵,丰富旅游生活,营造“十一”旅游黄金周的热烈气氛,吸引更多游客;各旅行社要提前搞好线路设计,科学整合旅游线路,做到长线、短线、南线、北线、冷线、热线相结合,合理引导旅游者出行,有条件的旅行社可以组织一些火车专列团或飞机专线团;涉外宾馆、定点饭店要结合“十一”旅游黄金周特点,适时地推出各种美食及酬宾活动,迎接八方游客。 
  四、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净化“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为内容,在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一次旅游市场打假打非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深入整治旅游客运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景点的游览环境。要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大力整治“出国游”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诚信旅游企业”和“诚信旅游从业人员”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经营和服务行为。通过深入开展节前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确保“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五、进一步加强旅游宣传,发挥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十一”黄金周旅游宣传工作,是促进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十一”旅游黄金周的新闻宣传工作,与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加强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重点做好本地旅游黄金周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进一步提高全市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六、认真做好“假日旅游”信息统计和预报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搞好旅游统计预报工作,进一步增强旅游统计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各级假日办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如遇有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假日办与成员单位之间的电话联系要保持畅通,对每天上报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把关,避免出现不实的现象;要及时反映主要旅游景区、旅行社、涉外宾馆、饭店的接待情况,统计的内容要细化,数据要准确可靠,以确保全市汇总数据的准确性,客观真实地反映假日旅游的总体情况。 
  各单位接通知后,务于9月20日前将“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传真方式报市旅游局办公室。 
  市假日办投诉电话:6689190 
  市旅游局值班电话:6689195、6689192 
  传真:6689181 
 
 
二○○四年九月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