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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托公司假冒人事部名义举办培训班调查结果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2 生效日期: 2002-07-12
发布部门: 人事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人办发(200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部机关各部门、部属各事业单位:
  最近,人事部查处了北京中托伙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冒用人事部名义发通知举办培训班的事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
  6月20日下午,人事部人事教育司接到重庆人事局打来的电话,询问人事部是否开展了HR人力资源经通证书培训项目,并提供北京中托伙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发的《国家人事部HR人力资源经理证书培训项目特许代理通知函》。人事教育司随即就此事以“客户”的身份向北京中托伙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解,据该公司讲:“HR人力资源经理证书培训项目是经过人事部批准,和人事部联合举办的。中托公司是一家从事培训业务的公司,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的一位处长是公司的董事长”。
  人事教育司得知情况后,马上与高培中心核实此事。中心领导分别向这位处长和中托公司了解了情况,现初步查明:1、中托公司曾经来高培中心人力资源处就人力资源管理证书培训认证的事项和处长进行过接触,但是没有达成任何合作意向,更没有签署过任何合作协议。2、人力资源处处长讲,他没有给中托公司讲过课,也没有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中托公司这样宣传是为了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高培中心对中托公司提出了严肃批评,责成其赔礼道歉,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中托公司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人事部发了致歉信(附后),表示要立即收回已经发出的培训传真件,向已收到传真的机构说明和更正,竭力挽回对人事部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提高警惕,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人事部对部内各单位举办培训班历来是认真对待的,今年初,为加强全国人事系统培训工作,部党组作出决定,由部人事教育司对人事系统的培训工作进行统一归口管理。规定每年年初以人事部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部机关各部门和部属各事业单位印发《人事部业务培训计划》,公布经过批准的人事部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业务培训计划。凡在计划内由机关各厅司举办的人事业务培训班,请各地各部门人事厅(局)负责组织调训学员;部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各地各部门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派人参加。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在计划外举办面向人事系统的业务培训班。
  此次事件发生后,部领导在人事教育司的情况汇报上批示,请各地人事部门警惕各种骗人的“培训”,以维护人事部声誉。对于中托公司假冒人事部名义举办培训班的事件,人事部迅速作出反应,并坚决予以查处,今后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假冒人事部的名义在社会上招摇撞骗,败坏人事部形象。
  这次中托公司事件是在重庆市人事局配合下发现和查处的,由于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得以把不良影响控制在了一定范围之内。希望各级人事部门提高警惕,如再发现冒用人事部名义发通知举办培训班的,请及时向人事部反映,以防上当受骗,共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人事部的声誉。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关于“培训证书传真件”问题的致歉信
尊敬的国家人事部有关领导:
  最近发生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培训项目”传真件一事给国家人事部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对此向国家人事部诚挚地表示我们深刻的道歉。
  我们中托伙伴公司曾就人力资源管理证书培训这个项目与高培中心人力资源培训处处长联系过,在没有任何授权和签约手续的情况下,就将人力资源管理证书培训项目通知函传真给部分省市机构,在传真件的文案设计上混淆了概念,将人力资源管理证书培训项目冠以“国家人事部”字样,给国家人事部带来了不良影响。为此,请容许我代表中托伙伴公司对国家人事部再次表示深刻的道歉。
  我们一定认真接受国家人事部的批评,立即收回已发的传真件,向已收到传真件的机构说明和更正,保证再不发生同类事情,竭尽全力挽回给国家人事部带来的影响。
  真诚致意
  

中托伙伴(总经理):王智
  200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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