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84)银货发字第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货币发行处:
据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北京、四川、甘肃、广西等分行报告,今年在损伤券销毁和库款保管和调运工作中,发生几起严重事故。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黑龙江省绥化、合江两中心支行,今年七月九日至二十六日在齐齐哈尔市江岸造纸厂销毁损伤券,先后发生损伤券流失和被盗两起严重事故。绥化中心支行销毁点,从七月九日到十二日,在江岸造纸厂销毁损伤券四千四百五十三万元,先后装五个蒸球蒸煮,参加销毁人员在前四球蒸煮后,没有坚持对损伤券进行检查,只在最后的第五球蒸煮后检查合格,就撤离了现场。事后发现前四球中有部分十元损伤没有达到销毁要求。这部分面额完整、没有完全褪色、图案和花纹仍较清楚的损伤券,在造纸厂露天料场堆放达十天之久。在此期间,发现三张十元已打洞损伤券销毁损伤时,值班人员忽视安全保卫工作,使犯罪分子乘机解开麻袋口,盗走已打洞一元损伤券七把(其中一把失落在路上,已追回),至今尚未破案。
北京市分行没有严格执行有关销毁的规定多销毁损伤券四万元。今年五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分行销毁点将没有经过签发销毁命令和有关出库手续的损伤券(五角券八十捆)四万元打洞后,与已经签发销毁命令和出库手续的损伤券混淆在一起销毁。多销的这八十捆五角券,经过出库、装车、装蒸球等几个环节,都因为没有认真清点而漏过。事过十九天,直到六月十六日清点库存时才发现。
四川省古蔺县支行运送库款短少八万元。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古蔺县押运员杨光玉、张明二人到中心支行领取发行基金三十六箱,共二百九十七万元,运回到古蔺县支行入库,发现只有三十五箱,短少二元原封新券一箱,计八万元,经公安部门积极开展侦破工作,已于八月二十二日破案,现已收回现金七万元。
今年四月二十三日,甘肃省永昌县支行发行库短款一万元。由于该行库房管理工作制度不严,手续混乱,至今没有查清。管库员贺多智、李晋兰因渎职收容审查。
今年五月十八日,广西区桂林市支行阳桥办事处由于守库警卫员陈军泄露库房机密,导致罪犯黄桂川、罗海强、柏玉桂盗窃库款十万五千多元。已追回十万零四千多元。该处因拆建办公房,将大量库款长期存在简易库房;警卫人员陈军、石付生等人玩忽职守,不按时上班;陈军还常引我人来行等情况均未引起领导重视,以致造成大量现金被盗事件。
上述的损伤券流失、被盗和没有签发销毁命令而销毁,库款被盗和短款等问题,是几起严重的事故。它不仅给国家财产带来了损失,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了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做好损伤券的销毁和库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损伤券销毁点要从黑龙江绥化、合江两行和北京分行发生的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要经常组织销毁人员学习《出纳制度》和总行有关文件,提高他们对损伤券销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对销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解决,各分行要 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销毁工作施行细则,手续要严密,责任要明确,以保证销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分行制定的细则报总行备案。
二、各级银行要加强库款保管和运输途中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类似上述事故的发生。要经常对库房的库门、报警器和运钞车辆等设施进行维修检查;要加强对库房警卫员、保管员等有关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发现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加以解决,切实搞好库款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
三、发生事故的行,要查明事故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尚未破案的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追查破案。对发生事故的有关人员,要区别不区别不同情况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