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建管函[2006]55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和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两会'即将召开,各地要认真落实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春节节后复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对预防高处坠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临时用电等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抽查、巡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把事故多发的地区、企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管理薄弱地区的在建工程列为监管的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新进场的一线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工作。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和各项目部在工地明显位置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把对本地区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任何重大施工安全事故。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