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新生儿神经行为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7 生效日期: 2006-01-17
发布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穗价函[2006]24号

海珠区妇幼保健院: 
  你院新立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医疗服务价格专家审议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新生儿神经行为测定收费标准为38元/次,测定内容包括:对光习惯形成、对声音习惯形成、对格格声反应、对说话脸反应、对红球反应、安慰、围巾征、前臂弹回、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