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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30 生效日期: 2005-12-30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5]2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信息产业局、市商委制订的《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电子商务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一种全新的商务运作形式,代表着现代贸易的发展方向。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我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现就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全市电子商务资源整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总体目标是:加快全市各行业电子商务网站整合,2007年底建成并开通运行重庆市电子商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或实施电子商务。到2010年,全市90%以上的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发布和采集信息、产品和服务展示及招商引资,30家企业电子商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07年,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覆盖全市70%的乡镇;到2010年,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覆盖全市90%的乡镇。加快以城市一卡通、多媒体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中心等为核心的面向小额电子商务消费体系建设。到2010年,建成以主城区为核心、覆盖中心城市的一卡通网络系统、多媒体信息亭系统、社区信息服务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资源整合 
  1.强化互联网交换中心运行管理,提高同城网络互访速度,促进网络互联、资源共享。鼓励、引导市内各宽带网络运营商提供高效、优质、优惠服务,抓紧扩大宽带网络覆盖面,吸引更多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接入宽带,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 
  2.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电子商务门户网站的指导和管理,鼓励定位合理、运作规范、有发展潜力的行业电子商务门户网站整合相关网络资源,在商贸流通、汽车摩托车、医药、食品加工、物流业等领域重点扶植4-5个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更好地发挥行业电子商务门户网站的优势。 
  3.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全市的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应用、推广重庆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制定全市电子商务交易规范。利用重庆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联合市内其他电子商务专业网站,采用"二、三级服务平台"和"平台会员"等形式,组成全市电子商务框架,提供先进、安全、易用、权威的电子商务服务。 
  (二)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服务外向型经济 
  1.积极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网上国际贸易,充分利用重庆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远程实时多媒体视讯会议系统等有效方式,积极开展网上促销、网上洽谈和网上成交,逐步实现全球采购、全球分销,推动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2.筛选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外贸企业、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联系制度,确保把各种名优品牌产品和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以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副产品、服装、工艺品等征集上来,推介出去。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充实网上招商项目库,按照分类别、分行业、分规模等方式,策划包装好各类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筛选整理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招商活动。 
  (三)立足新型工业化,分层次推进企业电子商务 
  1.大力推进各行业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商品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做好企业内部网络与外部互联网站的互联互通,提高电子商务的综合应用水平。 
  2.鼓励工业企业50强、商贸流通30强等重点骨干企业通过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通过互联网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各驻外营销机构建立起网上供应链关系,运用网络开展信息传递、业务洽谈和购销交易活动,率先实现商务运营电子化。 
  3.要积极鼓励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完善专业网站,建立和完善重点市场信息数据库等大型综合数据库及其应用系统,整合市场上下游物资产品信息,加强市场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和信息化管理,大力发展网上交易,实现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提高市场规模和档次。 
  (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1.发挥农村经济信息网的优势和作用,建立面向农村的全市电子商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产品、技术、市场、价格和劳务需求、招商引资等信息服务方面,大力推介地方名优特产,发展农产品网上贸易,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 
  2.推广"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中介组织信息服务+农户"模式,提升信息化服务于企业供应链优化和商务环境建设水平,完成20个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建设。 
  (五)建设网上商城,推动面向消费者电子商务应用 
  1.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百货商场和购物中心建立自己的商务网站,展示企业形象,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开展网上消费。 
  2.建设重庆市社区信息服务中心,建立以小额电子商务消费为核心的全市社区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全市社区服务电子商务消费体系,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网上社区管理、商品销售、服务系统和社区服务热线电话系统,发展以便捷购物、家政服务信息、健康咨询等便民服务为主的社区电子商务服务。 
  3.按照满足广大消费者方便、快捷、安全消费的要求,以建立政府监控下的一卡通的管理、经营、消费体系为主要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普及应用一卡通。 
  4.加快建设公用数字信息亭,使市民、企业、政府能进行广泛的多媒体信息交流,并实现安全可靠的电子交易、电子支付,建成一个新颖的集信息服务、交易服务与物流服务等传统服务于一体的网络服务平台 
  (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相关技术装备和软件 
  坚持技术创新,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我市科研单位和企业已拥有的电子商务相关技术装备和软件,培育、扩大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的市场需求,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硬件和软件产业化进程。 
  (七)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 
  有步骤地启动全市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要在基础较好的区域和行业、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电子商务是一项应用面广、技术性强、涉及面宽的社会信息化系统工程。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各行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电子商务推进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各行业、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定期研究并及时解决在推进电子商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做好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和信息交流工作。要加大政府各类资金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投入。 
  (二)制定政策法规,加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抓紧研究拟定电子商务条例,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研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税费政策。建立起以信用制度为基础的交易、信贷和结算体系,创造比较成熟、规范的信用环境。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 
  贯彻落实《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建设重庆CA中心,负责全市电子商务数字证书的签发、验证和管理,提供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服务。 
  建设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和金融业务规范的重庆市电子商务支付网关,为全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统一的网上支付平台和资金结算渠道。 
  (三)融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快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系统 
  积极推动重庆电子口岸建设。落实市政府与海关总署签订的《关于建设重庆电子口岸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建设重庆电子口岸,推进口岸现代物流信息化,实现数据共享和联网申报、联网核查、联网作业。 
  建设物流公共信息数据交换中心,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建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以及物流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企业物流电子商务水平,降低企业物流经营成本,促进全市物流产业发展,有效改善投资环境。 
  (四)加大电子商务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各区县(自治县、市)、市政府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的现实意义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动员企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投入,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通过宣传与推荐一批成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优秀网站,积极推广先进的电子商务硬件、软件产品。 
  拓宽电子商务教育培训、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发挥各大院校和企业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互联网应用普及教育,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引进一批电子商务应用和系统研发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以职业水平测试的形式建立和逐步推行信息技术主管制度,提高本市电子商务管理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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