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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事宜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7-27 生效日期: 1994-07-27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国家开发银行:
  你行开行综计[1994]第70号文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了减少振动和影响,考虑到你行的实际情况,原则同意你行提出的意见:硬贷款利率中的行业差别利率不变动,仍按现行十三个行业的基本建设差别利率执行;与贷款相关的利率政策,如计、结息办法,加罚息制度等必须按人民银行现行的有关政策执行。请你行抓紧组织实施,做好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199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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