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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全国人大财经委有关金融工作的建议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14 生效日期: 2001-03-14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发布文号: 银办函[2001]128号

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你办发送我行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会议纪要》(2001年第3、4、5期)收悉,现就涉及我行工作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函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人民银行在每个季度给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汇报材料中,应介绍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情况及解决办法问题
  今后,人民银行在给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汇报材料中,将提供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变化情况。
  关于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问题,近几年,我国银行业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历史形成的风险逐步化解,不良贷款基本见底并开始下降。到2000年底,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逾期尚未收回的各类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略超过25%,其中需要核销的呆账约占3%。从今年开始,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表示可将不良贷款比例每年下降2一3个百分点。 为此,人民银行正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选择316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实施重点监控,专项检查,确保不良贷款率下降;二是严格监控四行新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三是与有关部门协商,为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相信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二、关于“银行大量外汇存款存在境外被国外银行使用,另一方面国家又用很高的代价去吸引外资”的问题
  从资金来源看,截止2001年1月底,我国银行吸收的各项外汇存款余额为1300亿美元,其中:单位存款458亿美元,储蓄存款749亿美元。资金来源还包括境外筹资290亿美元,境外同业存放7亿美元,境外同业拆入6亿美元,境外联行存放177亿美元,这四项合计约480亿美元。
  从资金运用方面看,同期国内各项贷款余额为842亿美元。资金运用中还包括存放境外同业35亿美元,拆放境外同业675亿美元,存放境外联行为114亿美元,此三项合计为824亿美元。
  来源和运用对照,净流出境外运作的外汇资金约344亿美元。
  银行相当部分外汇资金在境外运用的原因,主要是境内外汇贷款的有效需求不足。一是人民币贷款利率数次下调,已经低于同期美元贷款利率或与之持平,境内企业信贷需求倾向于人民币;二是目前我国仍实行资本项目管制,外汇在境内投资和获取收益的途径有限;三是人民币贬值的心理预期依然存在,减少汇率风险和偿债压力的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外汇贷款的需求。此外,由于境内外汇存贷款利率已经低于境外同档次的存贷款利率,促使银行将外汇资金用于境外,以获取较高收益。例如,美联储联邦基金利率(即商业银行隔夜拆借利率)为6%,目前境内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为4.1250%。
  外汇资金到境外运作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客观要求。 因此,吸引银行外汇资金回流的根本办法是,进一步协调本外币政策,增加境内外汇的有效需求,拓宽境内外汇的使用范围,以提高境内外汇的收益水平。 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是去年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对境内外汇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放开境内外币贷款利率。 改革的意图就是要建立市场化的、有弹性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利率体系,增加境内外汇的有效需求;
  二是进一步完善汇率和资本项目管理制度。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并有其坚实的基础,对资本项目继续实行规范的管理,既要适应我国经济金融开放的需要,又要有效控制外汇资金流出;
  三是今年2月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向境内投资者开放B股市场,这无疑为境内外汇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投资途径。
  可以相信,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内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大量银行外汇资金到境外运作的局面会逐步得到改变。

  三、关于“去年我国实现贸易顺差241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180亿美元,但外汇储备只增加109亿美元。有人估计,我国每年的资本外流达300亿美元”的问题
  国内外一些专家和学者一般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净误差与遗漏入手,测算我国资本外逃的规模。实际上这里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误解。
  一是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由于数据来源不同、统计口径不同、计价不同以及统计时点不同等原因,在国际收支的制度设计上必然存在一个净误差与遗漏项目,这一点在世界各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上都是一样的。净误差与遗漏是由统计数据的不一致性直接导致的,它和资本外逃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二是各部门统计数据存在较大误差。这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净误差和遗漏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有关部门交叉核对的结果显示,有些部门的统计大于外汇管理部门对应的外汇收入统计。例如,目前我国的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统计口径和外债统计口径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一部分应属于外债的资本流入也在外商来华直接投资中反映,因此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的规模被高估了。再如,在来料加工贸易中,海关按进出口额统计,出口额减进口额得到的是来料加工贸易顺差,但是来料加工的实际做法使得其进出口顺差并不等于按工缴费统计的外汇收入,也就是说,实际在来料加工企业出口报价中包括了工缴费、外商利润、境外营销费用等。 因此,海关统计的来料加工的进出口顺差直接导致对外汇收入的高估。这些高估的部分均体现在净误差遗漏中。为此我们也一直在和有关部委联合研究有关的解决方法。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借鉴国内外统计经验,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不断改善国际收支统计。在统计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中国国际收支统计中的净误差与遗漏在国际收支中所占比例在不断下降。国际通用的经验标准是净误差与遗漏在贸易总量中的比例应不高于5%。1999年我国净误差与遗漏在贸易总量中所占比例仅为4.2%。这一水平低于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
  随着我国国际收支统计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各个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在统计数据上的整合和协调,可以肯定的是,净误差与遗漏在我国国际收支中所占比例将会进一步减小。 当然,随着我国国际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即使误差率下降,净误差与遗漏的绝对金额也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综上所述,形成国际收支统计误差的因素较多,因此,不能仅仅依靠净误差与遗漏规模来判断资本外逃的规模。

  四、关于“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增加了层次、增加了成本、降低了效率,目前监管不到位与人民银行体制不顺有关”的问题
  根据中发[1997]19号和国发[1998]33号文件精神,1998年底,人民银行撤销了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立了9个分行,建立了新的管理体制。人民银行新的管理体制运行两年多来,各方面的关系逐步理顺,新体制的优势正在发挥。
  一是货币信贷工作明显改进,货币政策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建立了货币信贷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分支行有关货币信贷工作的分工、责任和操作程序;建立了人民银行与辖区内省、区政府、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季度工作会晤制度,定期就区域经济金融形势进行分析,及时了解货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和反映货币信贷工作中的问题。人民银行分行在再贷款、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的管理和操作等方面均制度明确,信息畅通,控制到位。近几年,我国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成功实践表明,新的管理体制保证了货币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增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跨省区设置分行,人民银行分行领导干部和监管骨干异地交流,增强了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各分行领导干部深入各地调查研究,基本掌握了各类金融机构所存在的主要风险,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通报金融风险情况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 总行跨省区统一调度监管力量,加强对各类机构的检查。1999年,人民银行集中力量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省区分行本部的信贷业务进行了异地交叉检查。对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统一授信制度执行情况、不良贷款情况、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利润真实性进行了检查。2000年上半年,又动员全系统力量,对被监管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盈亏等四个方面的真实性进了检查。8月份以后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上半年不良贷款比例继续上升的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基本掌握了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底数,达到了促进其加强经营管理和稳健经营的目的。应该肯定,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金融监管工作总的来讲是加强了。
  三是党的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水平和效率有所提高。新的管理体制实现了党的垂直领导,健全了党团工会组织,人民银行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用权管钱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分行从原省分行集中了一批业务骨干,及时调整了一些中心支行的领导班子;分流人员,优化组合,增强了竞争压力,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工作节奏明显加快,效率在提高。
  人民银行管理体制的改革,打破了运行几十年的体制格局及其工作秩序,改革力度强,体制变化大,人员变动多。人民银行和各个方面对这项改革都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新体制在运行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与有关省级政府的联系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有些接合部位的监管职责还不够明确,在某些方面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金融监管办事处的职责和工作方式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是金融监管的支持系统还比较薄弱,还没有形成一整套系统化的非现场监管体系以及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防范体系。 四是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人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多次进行调查研究。一方面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主动性,更好地适应新体制的新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按照“坚持改革、实事求是、逐步完善、讲求实效”的原则,逐步解决好新体制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新管理体制的优势。

  五、关于“农村信用社收归央行管理的弊端很多,下一步怎么改要慎重,关键要解决50%以上的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和金融风险”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1996年底,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人民银行直接承担了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考虑到信用社尚未建立自身的行业管理和自律组织,人民银行暂时承担了必要的行业管理。4年来,人民银行依法加强对信用社的监督管理,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风险得到了控制,支农服务得到了加强,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稳步发展。
  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实是不良贷款比例高,亏损较多,相当一部分信用社资不抵债,潜在风险较大。这些风险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原因也很复杂。化解这些风险,需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消化解决。 当前关键是要深化改革。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朱?F基总理最近一系列讲话精神,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落实风险责任。二是因地制宜确定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在大多数地区实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信用社法人。三是在县以上组建联社和协会,承担信用社行业管理和自律职能。 四是人民银行不再承担对信用社的行业管理,集中精力依法实施对信用社的金融监管。五是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改善经营。同时,针对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比较沉重的问题,采取“放水冲沙子”的办法,通过增加规模、增加收入、降低税赋,提高盈利能力,逐步消化包袱。
  通过3一5年的努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力争实现如下目标:一是将大部分信用社改革为具有“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能力,能够适应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组织。二是基本建立起信用社自我约束、联社行业管理、人民银行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三是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亏损信用社大部分实现扭亏为盈。四是信用社长期以来聚集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基本消除资不抵债信用社;五是信用社业务全面发展,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感谢人大财经委各位委员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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