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5 生效日期: 2005-12-15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5]169 号
《深圳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我市被建设部列为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试点城市。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实现城市"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管理,加快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步伐,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按照建设部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意义 
  随着深圳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信息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数字化城市管理能够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能够使城市管理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实时;能够促进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对城市的"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管理。 
  二、实施范围和建设目标 
  (一)实施范围。 
  1.地域范围。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深圳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特区内,后特区外。为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特区内(一期工程)2006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特区外(二期工程)2007年底建成投入运行。 
  2.对象范围。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对象的范围,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5)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为主,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新增加了31种部件19种事件。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由粗放定性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放互动管理转变,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建成"数字深圳"的试点示范工程。 
  一是资源共享,构筑一个统一的综合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已建的政府公共资源(包括政务专网、视频监控、CA认证等),构建基于"3S"技术的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城市部件进行系统编码和精确定位,实现城市管理信息的准确采集、网络传输和实时管理。 
  二是实行指挥、监督、执行适度分离,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统一建设标准,拓展应用范围。统一网格管理数字平台的建设标准,包括电子地图、遥感影像图、单元网格区划、事件部件编码、信息交换和接口等标准,使该系统具备扩展覆盖到其他部门和管理领域的功能。 
  四是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 
  三、项目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 
  组长:刘应力 
  副组长:吕锐锋、黄锦奎 
  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公安局、科技信息局、教育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文化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城管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安监局、旅游局、统计局、人口计生局、法制办、口岸办、应急指挥中心,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深圳邮政局、通信管理局,深圳警备区,公安边防深圳指挥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吴子俊担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及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办公室下设2个工作小组,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1.技术开发小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科技信息局配合,负责技术方案的需求分析,方案的概要设计、论证、评审,标准规范的起草,质量控制,技术支持,开设12319服务热线和短信服务号码以及共享接口需求分析和有关管理规定的编写。 
  2.综合普查小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普查方案制定、普查培训、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项目实施前后的市民满意度调查,为效果评估提供可靠依据。 
  (二)各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负责筹建工作。项目建设期间总体上可由区城管部门牵头负责筹建,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各区城管部门,区相关部门配合。 
  四、运行模式与整体架构 
  (一)运行模式。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以区级运行为主体,运用单元网格管理方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方法,每个单元网格内派出监督员,利用信息采集器采集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信息,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七个环节,实现专业监督和综合监督的有机结合,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应用的有机结合,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精细规范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的有机结合,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总体架构。数字化管理体系中包括:一个综合平台、一个监督指挥体系、自动评价机制三个方面。 
  1.构筑一个综合平台。是指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以万米网格为精细管理量级,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方便管理、负荷均衡、管理对象整体性等原则进行科学划分,作为统一的基本单元网格,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需求进行组合形成部门工作网格。对城市部件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城市基本部件数据库,综合使用行政区划、地理网格、位置顺序三种编码结合方法,对部件进行系统编码,并在网格中实行精确地理定位。通过多样化的信息采集手段和网格化基础信息管理,随时、随地连接到统一的管理部门,实现信息的双向互动与共享。 
  2.一个监督指挥体系。为了保证这套新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加强统一管理,在管理机构设置上要求建立一个监督指挥体系,同时对己有的城市管理机构资源进行整合。市、区分别设立城市公共管理监督指挥体系,区级具体处理事件与部件日常管理;市级负责规范、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的协调管理工作,不直接处理事件与部件。在市、区事权划分上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必须体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二是市、区机构必须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最大限度减少信息传递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体现整体效能。具体设置由市编办调研后确定并下发相关文件。 
  监督指挥体系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政务专网实现无缝信息互联共享。 
  3.建立自动评价机制。为了保证新模式下城市管理的健康运行,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体系,对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既能监督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具体问题,又能监督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通过考核各专业部门、街道办事处的立案数、办结率、及时办结率、重复发案率,促进各个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一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内部考核:将系统考核的结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定期通报各部门。二是实行透明政府的外评价:在政府网站上实时公布各部门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和满意度评价,同时进行网上打分。 
  五、实施步骤与工作分工 
  (一)准备阶段(2005年7-12月) 
  1.成立领导工作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筹备组开展筹备。 
  2.拟定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制定技术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3.聘请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建设方案的论证、评审和技术把关。 
  4.完成项目建设立项工作。 
  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5.各区政府成立筹建机构,并着手开展立项、普查等前期工作。 
  (二)建设阶段(2006年1月-2006年4月) 
  1.系统平台建设。按照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制定技术方案,建设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监督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平台等;开发配备满足深圳实际的监督管理数据无线采集设备。 
  (1)市监督指挥体系软硬件系统的开发建设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地方标准由市城管局会同市科技信息局、质监局制定。 
  (2)各区监督指挥体系硬件系统建设、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及监督管理数据无线采集设备的购置由各区政府负责。 
  (3)业务处理应用系统软件由市城管局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统一研发配置。 
  2.综合信息普查。开展特区内(含非建成区)网格划分和城市管理设施普查,一是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要求,结合实地调查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单元网格进行精细划分和编码;二是实地勘测调查,对特区内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共六大类地物目标(城市管理部件)按技术规范的精度要求进行地理定位,按照《城市市政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的要求进行描述;三是由部件管理的责任部门提供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信息。通过上述地毯式普查,建立覆盖全市的全面、准确、完整的城市管理部件基础数据库。 
  (1)市规划局会同市科技信息局、公安局、质监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全市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绘制单元网格图集,按地理定位精度要求,制定单元网格数据入库规范。 
  (2)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通过项目招投标确定的专业勘探测绘企业开展综合信息普查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部普查数据的汇总入库。按照《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与普查》的普查标准和管理分工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科技信息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安监局、旅游局、统计局、人口计生局,市报业集团、市广电集团,深圳警备区、公安边防深圳指挥部,邮政局、通信管理局,市燃气集团,深圳供电局负责提供由本部门管理、位于公共空间且与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城市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的标注,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普查工作。 
  (3)各区政府负责配合专业勘探测绘企业对本级及下属单位管理的、位于公共空间且与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城市部件的普查工作。 
  3.机构设置。成立市、区两级城市公共管理监督指挥机构,具体由市编制部门会同市城管部门制定机构设置方案,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负责,市人事局、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4.机构队伍建设。由各区从现有深圳户籍的下岗待业人员和享受低保人员中优先招聘监督员,统一进行法律、业务、综合素质培训。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城管局负责,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5.广域网建设。依托现有政府专网和无线通信网络,建立连接市、区监督指挥体系和所有相关政府部门、专业部门的广域网,实现无线通信网络和有线网络之间的专线连接,为与部件和事件相关的所有政府部门及承担具体维护工作的专业部门实施监督、指挥、执行提供安全、快捷、稳定的网络资源保障。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科技信息局,广东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和各区政府配合。 
  6.呼叫系统建设。市、区均应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的规定要求,建立呼叫站,设立统一的呼叫及短信接入号码,提供短信接入和回复服务,统一使用全国建设事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12319,由市呼叫站(中心)将来电按事发区域自动分转至各区,实现统一接入,分级处理。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广东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广东联通深圳分公司广东网通深圳分公司广东铁通深圳分公司配合。 
  7.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整合共享全市基础电子地图、遥感影像、视频监控系统、规划信息、法人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执法信息,为城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网络互联提供数据交换接口,为管理、监督、执行提供基础信息支持。 
  市城管局负责整合全市城管信息资源;市规划局负责提供规划用地信息;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全市企业法人基本信息和户外广告牌登记信息;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交通视频监控设施及信息共享;市国土房产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城市基础电子地图、航空遥感影像和GPS地面差分参数;人口计生局负责提供人口分布信息;市质督局负责提供单位机构编码;市贸工局、建设局、水务局、科技信息局、卫生局,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深圳供电局等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与城市管理相关的信息;各区政府负责整合本区内信息资源。 
  (三)调试阶段(2006年5月) 
  进行各个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和系统的整体联调,进一步整合系统资源,完善与特区内各区、市各局和业务部门系统的接口功能。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四)验收阶段(2006年6月) 
  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并由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测试和验收。系统验收后正式启动投入运行。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五)宝安、龙岗两区的建设安排(2005年10月-2007年12月) 
  宝安区、龙岗区列为第二期建设。两区共享统一的市综合平台和相关技术,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模式两区可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建成投入运行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07年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改革创新号召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确立全局观念,明确工作责任。数字化城市管理涉及众多的专业部门,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市城管局是这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的牵头部门,所有涉及到分工的部门和单位要像完成梳理行动任务一样,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按照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敷衍塞责。凡是因组织领导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坚持标准,注重实效,争创一流。这次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试点,全国共有十个城市(区)同时进行,工作标准的高低将决定最终的优劣,是一次城市管理的综合竞赛。各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务必精益求精,注重实效,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既要学习兄弟城市的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大胆创新,形成有深圳特色的管理方法,真正体现深圳改革创新的理念、思路、方法和手段。 
  (四)积极创造条件,搞好各项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需要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在系统建设和维护方面,市、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保障。在工作实施的每个阶段,各有关部门在人、财、物等调配使用上,要主动亮绿灯。对牵头负责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全力协助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