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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瑞康家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4 生效日期: 2005-12-14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05]409号

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瑞康家益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批转市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天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北辰区辰旺路承建的瑞康家园小区76399.33建筑平方米框剪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4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3910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 
  楼 号 
  门栋均价 
  1门 
  2门 
  3门 
  1号楼 
  3527 
  3520 
  2号楼 
  3298 
  3号楼 
  3203 
  3197 
  4号楼 
  3518 
  3506 
  3517 
  5号楼 
  3298 
  7号楼 
  3328 
  9号楼 
  3298 
  10号楼 
  3527 
  3520 
  11号楼 
  3580 
  3543 
  3547 
  12号楼 
  3553 
  3543 
  3553 
  13号楼 
  3527 
  3520 
  总体均价 
  3400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津市物价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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