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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制度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8-05-21 生效日期: 1988-05-21
发布部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发布文号: 组通字(1988)11号

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制度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即组织试行。试行中要注意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并将试行情况报我们。
  
当前,全国工业企业正在逐步实行两权分离 ,转变经营机制 ,积极推行以承包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全国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各种经营责任制的已达80%以上。其中,企业租赁经营、资产经营和股份制等也有了新的发展。这项改革给企业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不少新的课题,迫切需要解决。为了从组织上保证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推动各种形式经营责任制的落实,现对改革企业人事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必须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人事管理
  近来,许多实行各种形式经营责任制的企业,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差额选举、直接聘任等方式产生企业经营者,并逐级聘用内部各级管理人员,使企业人事制度发生了一场深刻的变革,有力地冲破了长期沿用管理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管理企业干部的传统模式,有利于克服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弊端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大批精明强干、勇于开拓的企业经营人才在市场竞争的风浪中脱颖而出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竞争机制的引入,使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同企业的兴衰紧紧联在一起,调动了他们振兴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管理,有多种形式。其中招标选聘是一个切实有效的好办法。前一段搞招标的多数是中小企业,已经承包的大中型企业中,也有一部分实行了招标,效果都不错。这项改革有利于搞活企业,可以在实行各种经营责任制的企业中逐步推广。
  推行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要区别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小企业可以放开搞;大型企业应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特大型企业暂不实行招标选聘办法。已经承包、租赁的企业仍按经营合同执行。

  二、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
  选聘企业经营者,是落实各种形式经营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招标选聘要本着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 ,拓宽选才视野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招标范围,形成多个(多组)对手平等竞争。有条件的应面向本行业以至社会公开招标。对所有投标者,招标单位要一视同仁,为他们提供方便条件,帮助他们了解招标企业的有关情况。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企业,也应在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契约关系的同时,采取其他办法竞争产生企业经营者。
  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选聘企业经营者应坚持以下基本条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 ,能够对企业国有资产增殖负责;懂得有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善于经营管理,有组织领导能力,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必须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经历和工作实绩;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商品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廉洁奉公,作风民主,身体健康。
  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由主管部门负责,其基本工作程序是:
  1、以适当形式,公布招标办法。
  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投标人公开答辩,答辩会应广泛吸收招标企业职工参加。
  4、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招标企业职工的意见后,确定中标人。
  5、签定经营合同,履行公证手续。
  6、发给企业经营者聘书,办理备案手续。

  三、改善对企业经营者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按照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对企业经营者的管理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其管理主要是体现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即根据合同为企业经营者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进行相应的培训,考核、监督经营者,保护经营者的利益,协调经营者与职工的关系等,并有权根据合同解聘不称职的经营者。
  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内,不得变动企业经营者。特殊情况必须变动时,应征得经营合同双方同意,并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善处理。
  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任用,也要充分体现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招聘、选聘、考聘或直接聘任的方式,逐级聘用,择优而任。
  实行各种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其行政副职(包括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除特大型企业外,均由企业经营者聘任,并向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行政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由其聘任者负责。聘任者向被聘人员颁发聘书,对被聘者实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并决定续聘或解聘。
  被聘行政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根据效益和公平原则,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收益依据合同执行。
  企业经营者和各级管理人员,应执行退休制度。企业经营者在合同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合同期满后退休。
  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由企业经营者自主决定。任何部门无权要企业设什么机构,不设什么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机构设置上对企业施加压力、制造障碍。

四、值得注意并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1、要继续加强对改革的宣传,保护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有一些同志对实行多种形式经营责任制和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还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错误地认为,承包、租赁就会改变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投标竞争就是争权争利;有的总觉得中标的经营者比委任的干部矮一头而另眼相看;有的认为,招标选聘经营者,只适用于亏损企业和基础差、问题多的小企业,对一些基础较好和盈利较多的大中型企业,不必搞竞争。针对这种情况,必须加强对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宣传 ,破除旧的观念 ,增强竞争意识;要着重宣传那些竞争中标的企业经营者抢挑重担、大胆改革 、办好企业的事迹,让群众了解他们 、支持他们,使他们放手创业,逐步形成一种有利于企业各种经营管理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2、要积极支持和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各地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碰到的阻力之一就是人才的地区、部门、单位所有。不少中标者就因为所在单位坚决不放或提出一些附加条件而不能赴任 。实行招标竞争,必须坚决打破人才单位所有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到其它企业投标的人员要热情支持,并实事求是地向招标单位提供投标人的有关情况,协助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对中标被聘的人员,原则上都要放行。允许人才跨城市、跨地区、跨行业流动。提倡和鼓励人才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人才富余的单位向人才缺乏的单位流动。人才流动中出现的矛盾,由仲裁部门进行协调,妥善解决。对竞争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要逐步建立起人才库,形成承包市场,开辟人才交流渠道,以利于造就一支宏大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
  3、要坚持能上能下,做好落标和未聘人员的工作。改革企业人事制度,必须坚决实行能上能下,打破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企业经营者及各级管理人员受聘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待遇;解聘或辞聘后一律不保留聘用期间的待遇。干部待遇终身制问题,应下决心解决,否则不利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对竞争中落标和未聘人员,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量才使用,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也允许其合理流动。落标者或低聘、未聘人员要积极支持企业经营者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4、妥善处理好企业经营者同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关系。按照党政分开的要求,企业党组织应该坚决地、主动地转到执行保证监督的职能方面来,主要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企业经营者按规定行使职权,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推动和促进企业经营合同的完成。企业职代会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经营者严格管理,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和动员职工在各项生产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企业经营者要增强民主意识,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实行科学决策,自觉接受监督。
  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是否可以参加承包,现在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不仅可以,还应当积极参加承包,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承包合同的完成;另一种意见不赞成参加,认为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承包集团,身份就起了变化,实际上很难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这个问题宜在改革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目前,有的企业党委书记是专职的,有的是厂长和党委书记由一个人担任,也有的是党委书记兼任行政副职。究竟采取什么形式,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从许多企业的实践看,在实行承包、租赁后,党委书记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对工作有利。
  5、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下放权力,保证企业经营者行使职权,支持企业的各项改革。各地普遍反映,上级部门对企业干预太多,截留国家下放给企业的权力,使企业经营者放不开手脚,难以行使自己的职权。有些上级部门直接下达文件,要企业设置对口机构,还要配备一定数量和级别的专职干部,不照此办理就用行政手段卡,搞得企业经营者无所适从。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坚持政企分开,按照自主经营的原则,将企业经营权切实放给企业经营者,政府部门要按法规政策为企业服务并实行监督。凡是规定下放给企业的权力,各中间层次一律不得截留。
  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企业人事制度,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搞活企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意义。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还缺乏经验,发展也不平衡。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一改革,必须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建立起新型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企业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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