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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6 生效日期: 2006-05-1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文号: 沪容环[2006]73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各区城管大队,局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2、《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关于开展"四查四纠"专项活动的安排》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市城管执法局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要认真贯彻市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建设"三个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局"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一、工作目标: 
  政风行风建设在巩固中有提高,在前进中有发展,在继承中有创新,力争测评分进入全市平均水平,在排位上有所上升。 
  二、主要工作: 
  (一)抓住突出问题,开展"四查四纠"专项活动。针对2005年测评暴露的问题,一查窗口规范建设,纠正管理服务不到位,二查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纠正办事推诿拖拉,三查文明用语,纠正态度粗暴冷漠,四查管理和作业程序,纠正办事效率低下。 
  (二)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公开承诺。按照市纠风办部署,2006年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将继续实施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在新闻媒体公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严格标准,规范操作、文明服务的要求认真落实。 
  (三)坚持勤政为民,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严格执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调整与公开,继续将群众关心的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等项目内容,通过张贴、上网发布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方便市民办事,主动接受监督。 
  (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跨前一步,抓好实事项目。一是继续开展作业扰民专项治理活动,年内达到控制和基本消除渗滤液滴漏污染环境和作业扰民的问题。二是开展"创建美好城市,城管执法天天在行动"的主题活动。从畅通、护绿、安全、安静、整洁五个方面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三是进一步做好五小设施速改后的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四是继续推进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民办实事,做好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要抓好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到位。二要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发挥警示作用。局将继续在系统内与各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要把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逐一分解,层层下达至班组(分队),到职工(队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协调沟通,加强分类指导。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区(县)纠风办的联系和沟通,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市、区(县)纠风办的指导,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各区县和各单位不同情况,找出差距,定实措施,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一要全面落实局下发的关于政风行风责任制,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细化内容和要求,在操作上下功夫。二要进一步拟订和完善管理、执法、作业、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与规范,健全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把政风行风建设寓于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之中。 
  (四)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发挥局服务中心投诉和质量监督与市、区、基层单位三级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形成目标一致、优势互补的监督合力。要通过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的调查,分析问题,寻找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全系统和各区县要加强对每季度市民满意度评议调查的分析,特别是对市民满意度评议调查中的优先改进分析项目的整改必须更扎实。市区两级要加大巡查和暗访的力度,实施突击检查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推动政风行风建设。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行动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要以创建文明行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以弘扬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精神和规范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员的法制和文明执法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和服务、管理、执法的品牌,树立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六)重视宣传舆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宣传工具,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行业精神和先进典型人物。开展"百名市民看环卫、看城管","走百家居委,听百家意见"等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使居委干部、市民群众了解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实现良性互动,同时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为群众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社区、居委,做到听民言、知民情、顺民意、解民忧。 
 
 
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关于开展"四查四纠"专项活动的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整改2005年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的安排,就全系统内开展"四查四纠"专项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2006年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四查四纠"专项活动的开展,不断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查纠内容 
  一查窗口规范建设,纠正管理服务不到位;二查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纠正办事推诿拖拉;三查文明用语,纠正态度粗暴冷漠;四查管理和作业程序,纠正办事效率低下。 
  三、时间安排 
  "四查四纠"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 
  重点:宣传发动查找问题 
  (一)召开2006年政风行风工作会议,部署"四查四纠"专项活动,全系统全面发动。 
  (二)各单位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重点整改项目,排出专项活动计划,书面报市局监察室。 
  (三)开展城管政风调研。 
  第二阶段(5月至9月) 
  重点:结合实际落实整改 
  (一)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落实措施,进行重点整改。 
  (二)市区两级分别对查纠情况组织明查暗访,以实地了解、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抓紧整改,促进"四查四纠"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通过政风行风简报、召开政风行风工作例会,通报检查情况,中途推进。 
  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 
  重点:及时补课总结交流 
  (一)进一步分析梳理,巩固整改成果。 
  (二)总结经验,酝酿明年工作思路。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切实把"四查四纠"专项活动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安排,抓紧抓好,确保"四查四纠"专项活动深入推进,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二)认真制定实施计划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去年政风行风测评的情况和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不足,制订"四查四纠"专项活动工作计划,排出进度表,落实责任部门,责任到人。 
  (三)全面落实整改重点 
  明确整改重点,认真实施整改。按照良宇书记提出的"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做好事、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的要求,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 
  (四)加强宣传搞好总结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批评存在的问题。尤其在活动的第三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积极研究下一步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以求取得更好的成效。 
  各单位、各部门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各类信息、计划总结等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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