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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查处假药"龟鹿滋肾丸"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29 生效日期: 2006-05-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文号:

 
各分局、局稽查大队: 
  近期,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假冒佛山冯了性药业有限公司"龟鹿滋肾丸"的通报》(食药监稽函[2006]99号),通报中称,近期在全国多个省市发现了涉嫌假冒佛山冯了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龟鹿滋肾丸"。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佛山冯了性药业有限公司自2000年起至今未生产过"龟鹿滋肾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076),现市场上标示佛山冯了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龟鹿滋肾丸"均为假药。请各分局结合辖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若发现上述假药,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局稽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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