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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9 生效日期: 2005-12-19
发布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安协办[2005]35号

各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5〕60号),进一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强化监督,确保两节食品安全上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学习《通知》,进一步提高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好政府参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突出重点,查找漏洞,整合力量,加大力度,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安定和谐的节日秩序;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优势,切实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对各类食品安全突发和举报投诉事件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觉性,做到反应迅速,应对有效。 
  各市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请于2006年2月底前报送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严忠屏,电话(传真):0551-4659397,邮箱:yzhp@ada.gov.cn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5〕60号)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净化节日食品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两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两节期间是食品消费高峰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监督,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市场安全稳定、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卫生。 
  二、严格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首报负责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消除事件危害。要高度重视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做到认真受理,查处及时,不得推诿和拖延。 
  三、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两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要进行突击整治,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要对各类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超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对宾馆、饭店,尤其是小饮食店、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期间热销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对禽类及其产品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加强监管防控,严防各种疫情传播。要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两节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特别是向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两节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规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消费者,把食品安全法规送到企业中,使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依法生产,合法经营,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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