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劳社办[2005]286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及时掌握、分析全省各地的劳动争议处理和信访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动劳动争议处理和信访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劳动争议处理和信访统计报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重视劳动争议处理、信访工作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反馈,建立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案例分析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的原则,按时完成报表的汇总、上报和案例分析。及时反馈报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设区市上报各类报表时统计口径均应将辖区内扩权县(市)包含在内。
二、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要对上报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并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从第三季度起,采用统计软件试运转完成报表,2006年1月起正式启用。在用电子邮件发送报表的同时,将有签字盖章的报表寄省厅劳动争议仲裁处。目前仍不能使用统计软件的应尽快解决,确保统计报表制度的落实。
三、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要将信访业务信息联网工作纳入金保工程市域网建设。信访业务信息系统实行省级数据集中,业务服务器放置在省厅数据中心,各市信访机构的业务PC机通过接入互联网,开辟VPN加密隧道,实现业务软件的运行。各市要按照省厅《关于统一采购交换网VPN密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信息办[2005]24号)要求,为信访机构的业务PC机购置VPN密钥。密钥应用环境要求:
1、计算机通过ADSL拨号或局域网能上互联网;
2、计算机软硬件不低于以下配置:CPUPIII800、内存256M、硬盘15G、光驱32倍速、显示器1024×768、操作系统Windows98/2000或WindowsXP、常用杀毒软件。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