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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4-23 生效日期: 1999-04-23
发布部门: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1999年4月19日至20日,我司在成都召开了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研讨会。现将《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参考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1999年单月19、20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在成都市召开了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研讨会,部分省、市建委(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局、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当前房地产估价机构面临的机构改革的形势,交流了各个单位对估价机构脱钩改制的看法,提出了估价机构脱钩改制的指导思想、目标模式和方法步骤,并特别指出了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会议也对如何贯彻落实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一1999》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估价业务领域有了明显扩展,估价技术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估价队伍有了较大发展,估价管理工作走上了正轨,估价机构改革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估价工作对房地产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确立了本身的行业地位,发挥了相应的作用。
   会议还对上海重庆市率先进行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改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议要求,各地估价管理部门和各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脱钩改制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与重要性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从国家机构改革的大目标、公平公正公开的房地产估价市场的要求以及房地产行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去认识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必要性;要从地方政府机关实质性改革的最后期限、各类中介机构改革的安排及周边相关估价行业改制工作的要求去考虑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紧迫性;对于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大势所趋要从思上、认识上高度重视。
   会议明确了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和地方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房地产行业的特点,结合地方机构改革的具体实际,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动脱钩改制工作。
   会议讨论了房地产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目标和形式,一种是在一个过渡时期内在估价机构内部实行政府公益服务的职能性评估和社会委托的经营性评估业务双轨并存制,但各自独立核算;一种是实行事企分离,由企业承担社会委托的经营性评估业务,由事业性单位承担政府公益服务的职能性评估;第三种是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为企业法人,按《公司》或《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制企业,主要从事市场性质的房地产估价业务,这类机构应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成为参与市场竟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当政府需要进行公益服务性评估时,采取政府委托、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比较而言,会议倾向于第三种或第二种形式,认为这种形式更接近于改革的总体目标。
   对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方法,会议认为,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所处环境各不相同,决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搞好改革。估价机构脱钩改制的步骤,可以先改制,后脱钩。大家认为;鉴于省市即将开始地方机构改革工作,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可纳入地方房地产管理机构改革内容,同步进行。各地房地产估价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估价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抓紧调查研究和方案论证工作,积极帮助估价机构解决实际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作好基础工作,为估价机构改制创造良好的环境。
   会议强调,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一定要注意下列问题:一是各地估价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脱钩改制工作的指导,注意与其它内部机构改革的协调,特别要注意估价管理工作职能不能放松。二是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不能简单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认真做好人员安置,产权界定,职能划分等方面的工作。正确处理好国家、评估机构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三是要注意改制方案的可操作性,注意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内、外机构改革的衔接,保证平稳过渡,保证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四是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搞好行业自律。会议还提到了进行脱钩改制工作要消除等待、观望的思想,要防止脱钩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要防止假脱钩、搞翻牌。在脱钩改制工作中还应充分发挥民主、充分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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