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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4 生效日期: 2005-11-14
发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5]115号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的对外贸易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进出口贸易总额从2000年的4.4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9.1亿美元,年均增幅近20%,4年翻了一番,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在国家外贸政策调整、我区外贸产品结构调整滞后、外贸企业经营管理粗放以及相关支持服务措施未及时跟进等综合因素的作用下,今年以来我区对外贸易增速放缓,尤其是外贸出口大幅下滑,近一半的重点企业出口锐减,铝锭、硅铁、碳化硅、金属镁等部分传统重点出口商品外销受阻,仅铝锭的出口就下降76%,我区对外贸易进一步增长的压力巨大。据海关统计,截至9月末,全区进出口总额7.2亿美元,同比增长10.7%,降低39.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4.5亿美元,同比增长11.23%,降低23个百分点。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已经成为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较快发展,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外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对外贸易工作全局,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兴贸战略、'走出去'战略和出口品牌战略,不断创新环境,完善机制,优化服务,大力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大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推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 
  出口产品结构单一,部分重点出口商品能耗高、附加值低,是制约我区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商务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银川海关、检疫检验局、国税局、环保局等部门,要根据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围绕优势产业与优势产品,充分运用各种支持和扶持手段,集中力量扶持重点企业,大力推进技术进步,通过实施项目带动,重点支持新材料产业、生物制药和精细化工业、脱水蔬菜和羊绒产业的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大力引进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全面提高企业工艺和装备的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努力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联系,努力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重点出口企业和出口产品的支持力度,增加基本建设投入,用好、用足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技改贷款贴息、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以及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帮助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要通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引导、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技术中心,推动重点企业产品技术创新,探索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造就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重点出口企业,建设~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努力提高外贸出口的增长质量,增强我区外贸出口的整体竞争力。 
  三、全面实施和大力推进出口品牌战略 
  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知名出口品牌,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银川海关、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检疫检验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以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扶持出口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5]182号),进一步落实出口品牌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实施出口品牌战略的意义,引导企业不断增强品牌意识,提高创建出口品牌的积极性;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出口品牌建设,以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研究制定本部门鼓励支持企业培育出口品牌的政策措施或具体办法(2005年11月30日前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企业创建出口品牌,共同营造有利于出口品牌发展的政策环境。 
  四、大力促进农产品出口 
  自治区商务厅要根据国家商务部的有关精神,积极配合自治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大部署,商农业部门于2006年初研究制定出自治区鼓励农产品扩大出口的实施意见并报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政策措施,强化对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重点扶持枸杞深加工、脱水蔬菜、无毛绒和杂粮豆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持农产品向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农业等部门,统筹运用自治区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深加工的科研开发力度,重点支持和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创建出口品牌,建立国际市场营销渠道,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推广无公害和绿色生产技术,切实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积极应对重点市场的技术壁垒,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配合农业部门组织脱水蔬菜生产企业到区外参观考察,学习先进地区推动农产品出口的经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路子。 
  五、努力提高我区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水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提高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我区比较优势,促进高耗能产业实现升级换代,是加快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迫切需要。要抓紧研究制定我区高耗能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从实际出发,统一思想,坚持效益优先,逐步建立起由龙头企业带动下的煤、电、原料和高耗能产品产业群,实现集约化生产和经营,形成一批环保节能好、财税贡献大、科技含量高、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经营状况好、竞争力强的高耗能产品工业园区,通过技术改造抢占国内同行业技术制高点,延长产业链,推动粗加工产品向精深加工产品转变,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彻底消除'小、散、乱'和无序竞争的状况,全面提升我区高耗能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牢牢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电力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精神,对自治区内高耗能企业特别是重点高耗能出口企业给予电价优惠,支持重点高耗能出口企业稳定发展,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六、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自治区商务厅要针对我区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特点,认真总结多年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的市场开拓实施方案,合理规划出口市场布局,进一步明确市场开拓的重点地区,在巩固发展目、韩、港澳等周边市场,拓展欧美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努力开拓中东、印度、南非、拉美等新兴市场。各地要用足用活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走出去'投资办厂,开发资源,谋求发展;认真制定好年度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及时组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到国外广交客户,拓展营销渠道,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使更多的企业有机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外各种有影响力的展览活动,紧紧抓住各种有利时机积极扩大出口营销,推动企业扩大出口。 
  七、不断加强外向型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是促进我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关键。要高度重视外向型人才培训工作,根据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行业和地区人才培训规划。各地要大力推进对外向型人才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资金,组织区内外专家、学者和重点企业的业务骨干,有计划地举办面向中小企业的业务培训活动,逐步解决中小企业外向型人才短缺的问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务求实效的原则,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览和国外市场考察等商贸活动,在努力拓展业务领域的同时,千方百计加快业务人才的成长;指导各进出口企业切实转变用人观念,制定吸纳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的人才培训规划,于2005年12月底前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强化行业组织管理和服务 
  自治区商务厅、经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行业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规划、市场分析、决策支持、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要认真总结现有行业协会的成功经验,继续支持羊绒商会和金属镁产业协会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指导石嘴山脱水蔬菜协会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并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推动组建铁合金、碳化硅、电石及深加工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引导行业内企业重组联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无序竞争和低价竞销,抵御市场风险,共同开拓市场。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优化政府支持资金投向,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抓紧搭建中小企业服务信息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为外经贸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九、加强协调配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密切与铁路部门的联系,采取积极措施,千方百计多争取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力,对重点出口企业和重点出口产品外销给予倾斜支持,切实帮助重点出口企业缓解运输压力,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研究制定支持重点出口企业解决运输问题的具体措施,11月30前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经委负责落实) 
  (二)组织开展铁海联运、陆海联运和电子通关等方面的专题研究,为扩大出口提供便捷、顺畅、高效的通道。(商务厅牵头,发展改革委、经委、银川海关、检疫检验局等部门参加,11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研究制定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内陆运输补贴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并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兑现外商投资企业内陆运输补贴(财政厅负责落实)。加强国家退税政策的研究,及时为企业提供退税信息服务,指导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落实好国家的退税政策。(自治区国税局负责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创新信贷品种,最大限度地满足重点出口企业的资金需求。根据各企业的情况,坚持分类管理。对规模较大、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对外信誉好的重点企业,在调整产品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技改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业务培训活动,指导企业及时了解和运用各种融资渠道和贷款政策,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工行宁夏分行、农行宁夏分行、建行宁夏分行、中行宁夏分行、银川市商业银行负责落实,11月30日前将具体措施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面向企业的外汇业务培训和外汇管理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普及外汇知识,帮助企业培养懂汇率和能够灵活掌握汇率变化的人才,指导企业适应汇率改革,合理运用综合措施,积极应对汇率变化,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负责落实,11月30日前将培训方案和实施计划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环保治理整体规划的研究,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加大环保技术开发的投入力度,在环保项目审批和环保资金安排上向重点出口企业倾斜,指导企业选择成熟的环保技术和环保设备,督促企业积极实施环保治理,最大限度地提高环保投入效益。(自治区环保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委参加,11月30日前将具体措施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帮助企业有效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按照国际标准和规则,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认证,支持企业达到国际市场准入条件。帮助企业努力实施电子报验、电子监管、电子放行等'三电工程',积极协调相关口岸落实电子放行,为出口企业减负、提速、增效。适当减免或降低重点企业检疫检验方面的有关费用,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技术培训,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宁夏检验检疫局负责落实,11月30日前将具体实施意见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加强区域通关合作,为重点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措施,协助重点出口企业加快通关速度。(银川海关负责落实,11月3O日前将具体意见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通过各种方式普及商标和专利知识,开展知识产权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帮助企业积极申请国内外专利;指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企业已申请获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及专利,支持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商银川海关落实,11月30日前将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报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加强《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出口协调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督察工作,确保扩大出口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商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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